「林修撰好俊啊!」
「我要好好学画个林修撰挂自己家里。」
「好好学,好好学,一起加油。」
林重阳给他们讲了基本的透视、立体规则、明暗等等知识,然后就让他们临摹,每天花一个时辰临摹一副,不断地重复重复,直到把几何体临摹得过关再开始别的。
「学绘画不是你们想的那么容易有趣,一开始它是非常枯燥乏味的,只有坐得住、耐得住寂寞的人才能学有所成,而一旦学有所成,你们就会发现,世界向你们推开了一扇新的大门,那里面的美丽,是此前不曾想到的。」
一边告诫一边鼓励。
为了激励他们,他还每天画一个学生的肖像,不需要画得太完整,可能是一个轮廓,可能是一双眼睛,可能是一只嘴巴,可能是一张脸,也可能是一个有特色的部位,让他们觉得原来素描真的真的这么有意思!
这日傍晚林重阳上完课,然后布置了作业,就净手更衣,然后去找沈老爷子。
沈老爷子住在学院东北角的慕羲院,思慕王羲之的意思。
北角那一片跨院就是书院先生们的公廨,居住办公之所。学生们的宿舍则在后院以及周围靠墙的位置,中间是课堂、手工间、实验室以及藏书阁等。
沈老爷子的院子里有一个不规则形状的鱼池,里面养着睡莲,还放养着几只大白鹅。
沈老爷子原本就以王羲之为偶像,如今更是疯狂迷恋,临摹的王羲之字帖让人难辨真假,不仅如此,他还给自己大白鹅起名字,什么白大仙人、飞云子、小倩、如花……某日他的大鹅从院子里走失,去了附近河里游泳,回来途中被几个知情的官员看见起了捉弄之心,结果被白鹅给叨了。其中有一名言官,就给人说沈老爷子致仕不回家,专门养大白鹅当卫士,在京里横着走,看谁不顺眼就叨一口,强烈要求大白鹅不能上街,这比大狼狗还厉害!
沈老爷子听说以后,立刻表示自己以后不制毛笔,要改制鹅毛笔!所以他的大白鹅们不能被驱逐出京,还要好吃好喝伺候着!
原本毛笔就有硬毫和软毫之分,宋以前几乎全部都是硬毫笔,宋以后才开始流行软毫,时至今日有些人开始宣扬软毫才是最见功力的,自如使用软毫才是大家风范。不过如今大部分人用的是兼毫,兼具软硬特色,写出来的字既有筋骨又有柔性,秀美险峻兼具。
而沈老爷子本身就是书法大家,研究了有史以来的大小篆、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等以后,他突然发现初唐书法大家褚遂良的《雁塔圣教序记》分明就是硬毫的典型作品,这种硬毫甚至超出了毛笔的范畴,这写字刚劲有力、秀美绝伦,用软毫是绝对写不出的,兼毫也没有此□□,而必须要硬毫方可。
他制作了一些硬毫之后,临摹得不亦乐乎,某日突然心血来潮,寻思是不是可以用鹅毛来制笔。
林重阳最近就被他缠着一起制笔,林重阳说自己根本不懂制笔,老爷子就说他只管使用。
后来林重阳看他总是在鹅毛的毛上做文章,就忍不住建议他看看能不能使用鹅翎,那些长而硬的鹅毛,然后将鹅毛管加工一下,用那里当硬笔来书写。
其实他原本还有些担心,万一硬笔出现以后会不会冲击毛笔的地位,毕竟毛笔学起来麻烦、艰难,硬笔简单容易,谁都可以书写,如果是教育普及的话,很可能硬笔会取代毛笔。现实例子就是后代只有书法爱好者才会练毛笔,其他人基本都是硬笔。当然话也说回来,硬笔毛笔这个并不冲突,也不是天敌,毕竟后来电脑和智慧手机普及,用笔书写的人都少起来呢。
所以他觉得自己杞人忧天,顺其自然就好。
毕竟硬笔的概念也是沈老爷子自己想到的,他根本没有主动提及。
他走进小院的时候,几只洁白的大鹅都扑棱着翅膀「嘎嘎」地叫着欢迎他。
鉴於小时候和白鹅战斗的场景,林重阳后来其实都有点忌惮这些战斗狂魔,好在这里的大白鹅对他非常友好,让他放松了警惕。
走到二门的时候,他听见柔美清润的声音传来,「绿渏把那些阴干的竹管收起来吧,用干燥的草纸包好了,红罗你把咱们晾好的紫毫收起来,明日继续晾,小心那些捣蛋鬼。」
原来是沈君瑶来了。
他脚步略顿了一下,提高声音道:「老爷子,我来了。」
院中的沈君瑶听见他的声音,对绿渏道:「请林世兄进来就好。」
绿渏立刻去请林重阳,笑道:「林公子也不是外人,直接进来就好啦。」
如果是以前林重阳基本都是直接进去的,从前沈老爷子在他家的时候,沈君瑶过来,他也并不避讳,大家时常一起说话吃饭。
不过那时候他还小,很多问题就不是问题,而现在他虽然年纪不大却已经进入了青春期,就不得不注意。
他由绿渏陪着进了二门,就见沈君瑶穿着月白色的裙子艾青色的衫子,因七月秋老虎肆虐,天还热得很,所以女孩子们依然穿着夏衫。绡薄的纱衣里面是水红色的抹胸,露出精致的锁骨和雪白的肌肤,在阳光里白得有些耀眼。
林重阳心头一颤,赶紧垂下眼睫,上前见礼,「君瑶妹妹来了。」还好如今自己也算有修为的人了,不至於出丑。
沈君瑶笑着还礼,请他落座,又吩咐红罗道:「去看看老爷子干嘛呢,告诉他世兄来了。」
她又看向林重阳,见他跟之前明显有些不同,不仅个子高了一块,且五官更加立体、轮廓分明,一双窅黑的眼睛因为清澈反而显得更加深不可测,让人看一眼就心慌慌的不敢长时间对视。
除此之外改变的就是气质,原本温润俊雅的少年郎现在多了一份优雅从容,越发的自信成熟,介於男孩和男人之间的那种气势让人着迷。
她多看了一眼,脸颊就有些发热,忙道:「午后就不冲茶了,我前些日子弄了一个奶茶方子,不如请世兄喝奶茶吧。」
沈君瑶时常做一些吃食,都是在原有方子的基础上做的创新,有的是她看书看来的,有的是周围的人心血来潮想的,有的是林重阳提过她记住了。
这奶茶是她和丫头们自己想起来的,因为林重阳做过蜂蜜绿茶,而她们喜欢喝杏仁茶,后来就想做奶茶。
红茶在小石磨或者药碾子里磨碎,然后用干净的纱布包住,用的时候一包包地冲泡,再将牛奶煮开倒入,加入冰糖或者红糖,再加入做好的小芋圆或者一些椰果、干果就好。
瓷器是博山窑烧制的粉彩描金瓷器,水点桃花,金粉点蕊描边,清新脱俗又透着一股高雅,奶茶冲进去,那薄胎瓷器几乎是透明的,内里白得如雪,衬得奶茶更加诱人。
这些瓷器都是蓝琇去博山以后一边烧玻璃一边改进的新瓷器种类,非常受名门闺秀们的欢迎,超过青花、斗彩。
「世兄尝尝看。」沈君瑶亲自捧了一杯递给他。
她雪白的手指跟白瓷的颜色几乎融为一体,却因为透着少女独有的健康粉色比瓷器更加可爱美丽。
林重阳接过托盘,用里面的小银勺子搅了搅,凑到嘴边尝了一口,醇浓香甜,十分可口!
想必是她们几经试验已经非常成熟的方子。
他赞道:「只怕以后京城名媛们要以喝这类饮品为风尚了。」
这句话可比单纯夸好喝更让人愉悦,沈君瑶笑道:「世兄觉得好喝,以后就常来。」
林重阳替她高兴,「想必婶娘大安了,君瑶妹妹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之前沈君瑶在沈彦家里一边帮着照顾六太太,还要打理沈六家的事务,她自己在京的那些生意也要忙,据沈老爷子心疼说,那丫头好好吃顿饭的功夫都没,累得瘦了很多。
两人说了几句话,一杯奶茶喝完,沈君瑶要帮他续杯,林重阳拒绝了。
「最好喝也不可贪杯。」
沈君瑶抿唇浅笑,微微歪着头看了林重阳一眼,「听哥哥说世兄上个月在外面喝得大醉。」
林重阳顿时一囧,心里浮起一种羞耻感,看来这会成为黑历史了,他忙笑着自嘲,「太轻狂,让君瑶妹妹见笑。」
沈君瑶却道:「这是世兄真性情,有什么可笑的呢,倒是哥哥行事有些不妥,君瑶要替他给世兄致歉。」说着她起身,敛衽施礼,朝着林重阳拜了拜。
林重阳忙起身还礼。
那边绿渏出来看到,扑哧笑道:「小姐、林公子,你们俩对着互相拜来拜去的作甚?」再拜下去跟人家夫妻对拜可没差啦。
林重阳不想再说自己喝醉的事儿,更怕沈君瑶问自己为何无缘无故突然跑出去喝得大醉,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儿之类的,那他如何回答?实在是太丢人了。
他自己转了话题,「老爷子让我来帮他看看制的鹅毛笔。」他已经习惯沈老爷子神出鬼没,叫人来却不见人影这种情况。
沈君瑶冰雪聪明的人,立刻就明白林重阳这是想回避那个话题,她其实还是很好奇的,只是她不管怎么威胁沈君澜,他都不肯多说,只说林重阳那小子也不像表面那么正经。
她很难想像林重阳这样一个温润正经的少年,会有什么不正经的事情和举动。
他连多看她一眼似乎都不好意思,而且她发现他其实会脸红……
虽然很快就恢复如初,可她的确捕捉到他脸红的画面,后来虽然脸颊恢复如初,可他耳尖是泛红的,这让她觉得发现了什么秘密一样激动。
「上个月老爷子就跟我聊过鹅毛笔,我帮他做了一些,如今试制出一些还堪用的,请世兄多多指教。」她起身请他去手工间去看实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