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毛的来历其实很可怜,他是一只流浪的小狗,两个月前被出门逛街的阿蓉发现它倒在一辆车下。
就算在后世,有车撞了路上的小狗,都不一定会管,更别说现在的时代。
甚至人来人往,都没有向血泊之中的小狗投去一个目光。
出於恻隐之心,她让当时跟在身边的宋二少,将小狗送去了宠物诊所,本来她以为,小狗可能是活不成了。
没想到两个月后,她再次见到了小家伙,这一次小家伙看上去生龙活虎,到了宋家更是活蹦乱跳,眼看着是身体大好了。
或许,它也知道当时是阿蓉救了它,所以对阿蓉格外亲昵。
不过,除此以外,就连小金毛都没想到,在这个家中,一直照顾它的,居然是那个第一眼看它的目光,总有点不太和善的……爸爸。
这种目光小金毛见的多了,它很小的时候,长得非常可爱,被第一任主任带出去后,大部分人都喜欢它。
但也有一些人,对它十分冷漠甚至讨厌,小金毛懵懂的知道,这样的人,是天生不喜欢它这种生物的。
就像人和人之间,要看眼缘一样,人和小动物之间,也得看是否来感的。
因此,进入宋家的第一天,小金毛就知道了,这个似乎名为爸爸的男人,和那些冷漠的人一样,不怎么喜欢它。
它原本还有点惶恐不安,因为被丢弃后流浪,它见多了冷眼,不想再被扔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默默的舔伤口。
不过,等到十几天后、又两三个月后,小金毛突然发现,不论爸爸是不是喜欢它,其实都不重要。
只要妈妈喜欢它就可以了,它让妈妈高兴,逗妈妈笑的时候,爸爸总会目光柔软下来。
爸爸……喜欢妈妈,所以爱屋及乌,也愿意留下它,照顾它。
这与爸爸本身,是否会不喜欢它这种小生物,是没什么关系的。
只不过后来,小金毛也很久没有见到爸爸妈妈了,有时候就算见到了,两个人也是匆匆回来,待不了多久就匆又离开了,好像有忙不完的事。
它没有觉得孤独,因为在这栋小洋楼中,有照顾它的女佣,附近还有许多小狗,都比较服他,认他做老大,它也每天过的很丰富,就是有时候夜深人静,它也回想一下如今的主人……到底在忙什么。
直到有一天,小金毛回家后听到了一阵凌乱的脚步声,鼻尖还嗅到了鲜血的味道。
它小跑了两步,就看到不远处几个医护人员小心翼翼将一个受了伤的人抬下来,这人胸口缠着绷带,脸色苍白,毫无血色,正是许久未见的爸爸。
小金毛低吼了两声,它真的有点生气了,就算……它和爸爸之间的维系,只是因为妈妈,可见到对方受伤,它还是无法抑制的愤怒起来,尤其是……
当它半夜爬上楼,看到柔和的灯光下,妈妈给爸爸认真测量了一下体温,过了片刻,就又对着他默默流泪时,小金毛也呜咽了一声,推开门,过去安慰般的蹭着她的脚踝。
“别哭,”男人稍显的有些虚弱的声音,从床上喜欢了过来。
宋知毅抬起未受伤的一边肩膀,伸手给媳妇抆了抆小脸,“看见你哭,心里疼。”
“你也知道疼么?”女孩目光垂下来,注视着他的掌心,“谁要你去挡子弹的,你以为自己是肉盾吗?以为跑过来这么一挡,万一再偏移了两厘米,你就不会死吗?”
“不会,我媳妇是妙手回春的大夫,”宋大少觑了女孩一眼,低声说。
他自知理亏,但他从不后悔在军营中那么干了。
因为走在路上他余光突然看到那只不远处的枪口,对准了自己媳妇,他当时所能做到的、唯一的反应,就是用自己更大一点的身躯,将姣姣整个人都挡住。
因为他无法确定,那企图枪杀姣姣的人,是否会在他拉走姣姣后,也将枪口跟过来,继续对准她开枪。
因此其他的反应,都不足以让姣姣真正安全下来,只有他自己顶上去。
他的媳妇,假如连他自己都不心疼、不保护,还有谁来疼她?
“你觉得自己很厉害?挡的住子弹,还没死,是不是特别自豪,觉得自己是个英雄?”女孩双眼大睁着,不受控制在哭。
“……没有,”多说多错这个道理,宋大少还是懂得。
他确实觉得,自己命大的可以,还记得当时子弹几乎是沿着心脏进入体内时,他只觉得遍体一寒。
他心想假如他这一次活不成了,留下他的小姣姣一个人可怎么办?
好在……老天庇佑了他,没让他在失去意识后永远长眠,而只是让他失血多了点,修养上十天半个月,基本就能下床了。
就算在媳妇面前不敢吹,但他其实……在生命力这方面,挺牛的。
“姣姣,疼,”见媳妇气一直消不下去,反而越说越哭的厉害,宋大少只觉得哄人这个活,格外的头疼,他冲疑了下,只能伸手捂了下胸口,用病号这个借口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