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页(1 / 2)

乔七夕和奥狄斯是大型犬中的大型犬,他俩并肩齐步跑,越跑越高兴。

经过一片农屋门口,果然看到了之前鸣吵他们睡觉的公鸡,对方迈着八字步,正雄赳赳气昂昂地散步。

鸡冠红得跟天边初升的太阳一样夺目。

众所周知,狗都喜欢撵鸡逗猫,看见活物就追,这是他们的本能!

作为一条未来的警犬,要忍住这种玩耍的诱惑。

发现狗子的目光盯着公鸡,这还得了?虞邵大喝一声:“不能撵鸡!继续跑!”

奥狄斯怎么可能想撵鸡,他只是盯着蠢蠢欲动的亚历山大,防止对方调皮捣蛋要去咬那只鸡。

乔七夕:在你们眼里我有这么狗吗?

好吧,他承认公鸡的尾巴很鲜艳很艳丽,对他有一定的吸引力。

但他忍住了。

和他们一起跑步的还有6条德牧,但这6条德牧不约而同都远离这两只小狼崽子,似乎对他们充满了忌惮。

这个现象让虞邵很费解,再怎么厉害也只是两条三个月大的小狼犬,6条德牧可是都成年了,真有意思。

晨练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一路上两条小狼犬遇到了很多诱惑,比如从路边溜过的老鼠,在地上忽然飞起的小鸟。

在人类的视觉看来,这两只自制力超高的小崽子都忍住了诱惑。

然而事实的真相是,每当看到一个小动物出现在身边进行干扰,奥狄斯就会温柔地提醒亚历山大:乖,不要追。

乔七夕想追,但他咬牙忍住了自己的玩心,改成追赶奥狄斯。

奥狄斯这绝对不会被他追上,只会用尾巴逗他玩。

一个多小时的晨练结束后,几只犬都兴奋得不得了,虞邵扔出一些磨牙的玩具让他们发泄精力。

通常是去菜市场收来的大骨头,牛腿骨之类的。

往日这些大骨头绝对是德牧互相争抢的好东西,不知道今天多了两条小狼犬会怎么样?

新鲜的牛骨头?

奥狄斯和亚历山大在非洲草原当狮子的那十几年早就玩腻了,这东西对他们来说唾手可得。

虽然没什么兴趣,但是跑步跑得兴奋的他们,还是露出了竞争的气势,用来磨牙也好,三个月的他们牙痒。

小狼犬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咆哮声,表示自己看上了这根骨头。

‘兄弟俩’像野兽一样迈着狩猎的步子走过来,眼神也很凶,也许身为人类的虞邵看不出什么不同,但同为动物的德牧立刻感觉到危险的气息靠近。

他们在人类诧异的目光下,竟然表现出放弃竞争骨头的意思,只是委屈地看着新来的小狼犬把骨头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