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2 / 2)

谢余心里颇不是滋味。

他是个穷小子,除了有把子力气,不惜命之外,房无半间地无一垄。他固然对顾茗一片深情,可是也知道想要让她过上好日子暂时还办不到。

他在外面机灵百出,人情世故都算练达,渐渐也讨得了容城青帮龙头洪森的欢心,将他送来沪上,给裴世恩跑跑腿。

洪森与裴世恩是老乡,两人从小一起出来闯荡,只不过裴世恩发迹很快,而洪森还是裴世恩成为青帮龙头之后,才渐渐提拔了他。

裴世恩是个十分念旧的人物,最落魄的时候,他跟洪森一个烧饼掰两半,一碗凉水分半碗同甘同苦过,因此对洪森格外信任。

洪森举荐来的谢余也很得裴世恩青眼,都快在沪上青帮混熟了,唯独跟顾茗谈正事就打磕巴。

顾茗还处於自暴自弃的阶段,她自嘲一笑︰「阿余,我自己有时候都嫌弃我自己。做人姨太太就是家里养的猫猫狗狗,主人闲了逗逗你,真要遇到生死关头,谁会抛家舍业去保护家里养的猫猫狗狗?」

昨晚回来之后她脑袋放空睡了一觉,可是醒过来之后,再回想仙乐都枪击案之时冯瞿的表情,越想越寒心。

顾茗虽然炼就了一颗坚硬的心,走肾不走心的关系也从来不放在心上,可是与冯瞿相处了大半年,撒娇卖蠢的蒙混了这么久,真到了生死关头,才发现她有多幼稚。

大约每个人都不愿意做生命之中被别人抛弃的那个人吧?

顾茗知道自己在冯瞿心中算不得什么,可是当真正被他在生死关头抛弃,心里的难受却不是假的。

谢余对着外人舌灿莲花,唯独每次遇上顾茗就变作个笨小子,舌头好像得了一种不听使唤的病,僵硬的在嘴巴里变成了一根棍子,支住了上下牙齿,使得他吐出来的话也快不成句子︰「阿茗,你……你留下来吧?别做人家姨太太了。」

做人姨太太有什么好的呢?

看人脸色吃饭,看人脸色睡觉,连自由也是别人的,打扮的再富贵堂皇,也掩盖不了被人轻贱的命运。

顾茗起身,站在窗户前面,好一会才幽幽一叹︰「阿余,你还不明白吗?就算是我不做人家姨太太,也不能留在你身边。」

谢余顿时激动起来︰「为什么?为什么不能留在我身边?」他斩钉截铁道︰「我不在乎你做过别人家姨太太,现在是新社会了,有很多离过婚的女人照样再嫁。况且你做人姨太太也不是自愿的。裴龙头说……说会给我机会让我好好做事,用不了多久我肯定能赚大钱!」

书里写过谢余的发家史,虽然只是寥寥几笔带过,但也是血淋淋的历史。

能够成长为一代青帮大鳄,手上必然血债累累。

顾茗是个胆小鬼,她只想寻找一个安身之处,过安稳的日子。可是当仙乐都无辜之人的鲜血浅到她脸上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有多天真。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在这动荡的时局里,任何人都无法独善其身。

头一次,她对现实了有清醒的认知。

她无奈转身,眸光与谢余对上︰「阿余,还不明白吗?如果我留下来,会给你带来杀身之祸的。仙乐都案发之后,我跟着你离开了,从此跟你在一起。冯瞿不知道便罢,若是知道了,他会不会觉得……我跟你私奔了?」

谢余愣了一下。

他一门心思想要带走她,却从来没考虑过后果。

「以冯瞿的性格,不一枪崩了你我才怪!」她说︰「冯瞿手里有枪有权,他在沪上肯定也有人脉关系,如果有一天我要跟谁在一起,必然是堂堂正正离开冯瞿,堂堂正正在一起,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躲躲藏藏,身背污名苟合。」

这是她作为一个女人,最后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