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2 / 2)

如果来解手,为什么不开灯呢?

外面清晰地传来车辆的声音,说明这里距离公路不远……哪本书的开篇场景是这样的?

李冬揉揉太阳穴,努力在原地踱步回想,然后他一脸惊悚地操了一声:“……”

他娘的,终於知道这是哪本书了。

就是男主受是杀手的那本书,而他走狗屎运,现在的身份是男三。

被渣攻下令追杀的那个倒楣男三!

这间破洗手间不是藏身之地,李冬裹紧自己身上质感很好的西装外套,踩着澄亮的皮鞋疾步离开。

他在路上一边疾走,一边注意周围的环境。

现在是晚上十点左右,地点是东欧某小国的首都街头。

男三裴若臻刚刚和友人在酒吧分别,因心情非常郁闷他想出来走走。

经过一间公厕想进去尿尿,结果发生环境并不如意,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裴大少皱眉离开。

然后就在一条昏暗的小巷遇到了手持枪械的男主受,陆骏。

李冬一边走在不算明亮也不算偏僻的街道上,一边回忆原着剧情。

这本书的男主受陆骏是一名行事乖张,亦正亦邪,性格不可捉摸的赏金杀手。

但也不是全无规律可言,陆骏的人生格言是,杀最讨厌的人,喝最烈的酒,睡最野的帅哥。

那位最野的帅哥就是渣攻本渣,李廷懿,确实很野很帅,陆骏很难睡到。

在书本的一开头,经常不怎么搭理陆骏的李廷懿,郑重地交待陆骏为他杀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男三裴若臻。

李廷懿对陆骏说,只要陆骏杀得了裴若臻,他愿意被陆骏睡一晚。

放浪不羁的陆骏其实是个受,他不是想睡李廷懿,而是想被李廷懿睡。

这是他十七岁那年见到李廷懿之后长存在心里的想法。

目前,陆骏二十一岁。

为了睡到梦寐以求的极品男人,他全副身心追击那只叫做‘裴若臻’的猎物。

“你在哪里呢?”长相俊美邪气的青年游走在东欧小国人烟稀少的街道上。

他身穿一袭黑色的长风衣,浅色牛仔裤把长腿包裹起来,腰后的皮带中别着一把银色的手枪。

手背白皙细腻,手心布满枪茧的一只手,从风衣的口袋中再次拿出一张彩色照片。

“啧啧。”陆骏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因为照片上的儒雅男人是个很受女人欢迎的美男子。

可惜不是他的菜,他喜欢野性刚强的男人。

像裴若臻这种斯斯文文的弱鸡,陆骏严重怀疑对方在床上究竟有没有满足女士的实力?

此时此刻,李冬不敢回酒店。

他希望在街上找到一个可以临时避难的场所。

他看到了一家不起眼的宾馆,就在马路的对面。

可惜老天爷就像跟他作对似的,这一会儿的车流非常多。

李冬站在路边焦急地等待,这边凉丝丝的夜风把他吹得睁不开眼睛。

“裴若臻,找到你了。”陆骏站在一个电话亭旁边,举起枪打开保险栓。

扣下机板之前他笑了笑,嘴里念着李廷懿的名字。

完成任务,就是这么简单。

“滴滴滴……”开枪前一刹那,该死的手机在裤兜里震动。

陆骏放下枪,没好气地接起电话:“谁?”

“是我。”李廷懿的声音在听筒中传来:“陆骏,我要把你裴若臻活捉到我面前。”

“什么?”活捉?

陆骏整个人都不好了:“你有没有搞错,你知道活捉一个人回国有多难?”

“但是现在不能杀他。”李廷懿说着,马上开出一个诱人的条件:“如果你做得到,我愿意做你的情人。”

不是一夜情,是情人。

陆骏咽了咽口水,这诱惑真他妈引人犯罪,哦不,是犯傻。

从东欧活捉一个人回国,头号傻子才做这种事。

“你确定你不是耍我?”陆骏告诫自己别当傻子,可是完全忍不住骚动的受心。

二十一岁还没开荤,再忍下去他的菊花都要谢了。

反正,限时到今年之内,陆骏心想:我他妈一定要睡到李廷懿,睡不到就转行去卖烧饼。

“我怎么敢耍你?”李廷懿回忆起陆骏对自己两眼放光的模样,他轻笑了两声:“就这么说定了,好吗?”

陆骏暗骂自己不争气,光听到这个男人的声音就腿软:“嗤,你只说当情人,一天也是情人,两天也是情人,时间长短还不是你说了算。”

李廷懿:“一年怎么样?”他刻意压低声音,引诱这名单纯与复杂并存的年轻杀手:“或者我们很适合,并不舍得分开,那我不介意一直在一起。”

“好啊。”陆骏立刻答应:“人,我活捉给你,你在国内洗干净了等我。”

说完这句话,他就急匆匆地挂了电话。

因为‘猎物’过了马路,看起来好像知道有危险降临的样子。

但是有用吗?

没有。

陆骏立刻眉头紧锁地追上去,虽然他现在有点烦躁。

神他妈的活捉,干。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陆骏是看见男人野就想睡,咱冬哥够不够野?让他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