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nd
TheEnd
遥远又说:「跑运动会的时候肝区还疼不。」
遥远摸了摸谭睿康的肋下,谭睿康说:「不疼。」
「这里呢?」
「这里?」
谭睿康抓着遥远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上,不说话,安静地注视着遥远。
遥远侧头看他,两人彼此看了很久很久。
他反覆在脑海中对比当年谭睿康来到他家的那个模样与现在的容貌。
完全不一样了。
那时候的谭睿康就像一块黏糊糊的口香糖,头发油油腻腻,穿一双回力,袜子还破了两个洞。
现在他穿着洗得干干净净的衬衣,脖颈上有股淡淡的好闻气味,头发剪得很短很精神,戴着遥远给他的表,穿八十块钱一双的袜子,吃寿司会蘸芥末,认识牛市,会看大盘,听得懂粤语,会唱K歌之王。
他的领带只有遥远会打,离了家就被打得乱七八糟跟红领巾似的,他买衣服只听遥远的,遥远让他穿什么他就穿什么,从衬衣到袜子到内裤,全是他包办。
他买什么,卖什么,只有遥远才知道,吃什么,喝什么,都是他说了算。
那些年里他们一起上学一起等车,一起大笑一起淋雨,一起郁闷一起开心,就像一个脏兮兮的橡皮泥猴子,在遥远的光芒中脱胎换骨,这些年里,是他亲手把猴子捏成这副干干净净的可爱模样。这是他自己给自己捏的一份礼物,本来想算了不要了,随手扔了吧。
现在看来看去还是舍不得,毕竟花了这么多心血。
毕竟他除了是谭睿康之外,还是他哥。
似乎从他来到他家,坐在沙发上的那一刻,他们就注定了彼此无法割舍,渐渐融入对方的生命……不,应该说是在外公家的院子里……二十年前的那一天。
不管赵国刚做过什么,有多老多丑,只要他站在厨房里给他做饭,遥远就爱他,谭睿康亦然。
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他灵魂里的每一处,都有遥远的印记。
组成这大猴子的每一寸橡皮泥,不管是外表还是内里,都被印上了遥远的指纹。
遥远说:「我可能那个时候就有点爱你了。老喜欢整你,让你出丑。」
谭睿康又抬眼看电视上的片段,十年前,他抱着遥远,高兴地拚命揍他。
「我爱你。」遥远小声说。
「小远,我可能……我觉得我也爱你的。」谭睿康道:「我那天,我……有一天……我坐在那边家里,桌子上放着你给我的手表……我看到背面……」
他摘下表,说:「小远,这字是你刻上去的吗。」
遥远亲了亲谭睿康的唇,这一次,谭睿康没有推开他,唇分后他吻了吻遥远的脸。
那天晚上他把枕头搬了过来,每天抱着遥远睡觉,黑夜里遥远时睡时醒,谭睿康便下意识地收拢手臂,把他抱在自己的身前。
遥远早上起来,挎着个包,戴着耳机就走了。
谭睿康去了趟公司,下午回家见没人,手机关机,当场就吓呆了,打电话给赵国刚,不在赵国刚那里。
「小远?」谭睿康开车到处转,找遥远。
「小远——!!」谭睿康吼道。
他的车在路上抆了下,对方一直给他道歉,谭睿康忙摆手无所谓,把车子扔在路中间,转身跑了。
谭睿康四处跑,正在想要不要报警,却看到公车站前站着不少学生,都放学了在等车。
冬天的黄昏,快放寒假了,树杈光秃秃地伸向天空,灰白的天幕下,操场有很多初中生在踢球。
围墙外站着个人,在远远地看。
三中的体育场上时不时响起几句叫喊,学生们面容稚嫩,神采飞扬,一群初中生个头不高,却推来推去,闹得正起劲,衬衣卷到手肘,裤腿卷到膝盖。
每一个人都非常非常年轻。
「你到这里来做什么。」谭睿康道。
遥远:「看看母校,随便走走,怎么了?」
谭睿康松了口气,还好没听见他说「我刚放学」,否则真不知道是哭还是笑了。
「走吧,回家去,晚上蒸佐口鱼给你吃。」谭睿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