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血祭成功
五月下旬,李墨染再次出发去央国,以召国使者的身份。浩浩荡荡的一群人,途中十分热闹。这次春夏秋冬四婢跟随、元宝和财宝伺候在身。
未子尘带一千精卫军沿途护送,秦浩、张铁黎、章杰、吕管家,随队一起,一起的还有端礼和郑晖年。
两人在军营就像两匹狼,被军规戒律压抑着,这会儿野性终於可以放出来,一路骑马比赛,真是快哉。
朝中大事,林大朗回了东南庄州,南平侯余铮调去岳州,暂代岳磊的职务,岳州军营,由他接手。这人审时度势,李墨染认为值得提携。
北戎州刺史还没定,连刺史府都没造好,不急着派刺史过去,毕竟需要给北戎的百姓一些适应的时间。不过朝廷送去的粮食,已经表示了北戎虽然只是归属召国,但召国对北戎的百姓,会当成自己的子民。
郑探和吕桦已经回到朝廷,十二州人口买卖的事情已经解决,虽不知道是不是完全解决,但如今的召国朝廷,上下一心,已经无所畏惧。
赵元贤在回到京城之后,住到了静王府里做个闲散王爷,从此闭门谢客。偌大的京城里,似乎已经没有人记得,曾经权倾朝野的宇文相爷之外孙,太子最适合的人选赵元贤了。
而今观十国局势,召国最团结,也是最稳定。
召国朝廷局势改变的太快,快到其他国家根本没来得及趁机攻打,局势就稳定了,召国少年太子赵元崇,从此扬名十国。
以善於谋略布局出名,和召国名扬天下的齐王一样。如果说,召国齐王的才华天下无双,那么召国太子的雄才伟略,也是天下少有。
而这两人,却是夫妻。
李墨染的队伍离开召国,到北戎州的时候,杨子圣和离穹就派人来接他了,他可是离不落唯一的孩子,在杨子圣和离穹的心里,那是比命还要重要的存在。
李墨染在央国的住宿地点是圣殿,这里安静又没有人敢打扰,是修身养性的好地方。他被接到圣殿之后,杨子圣就来了。
曾经的央国战王,如今的央国太子。
央皇因两个儿子的死,才短短一个月,已经病的不成人样了。朝堂当然交给杨子圣,且他是央皇唯一的儿子,太子之位,当然也是他了。
立太子能稳定国家只根本,这是无可厚非的,而且,央皇也别无选择。
「而今再唤你战王,已是不妥了,太子殿下。」李墨染抿唇浅笑,笑的甚是风流。
杨子圣随他调侃,严肃的脸上没有表情,不过看李墨染的眼神却是带着几分宠溺。这个人跟不落长得太像,像的他狠不下心摆冷。
只是,这性格不像不落,又是像了谁?
杨子圣调查过召国安国公府,安国公府乃功勋世家,家风很正,这一任的安国公李修,虽没什么名气,可也是自律的人。李墨染从小养在嫡母身边,后又是老国公一手带大,又拜召国端相为师,平日里交好的朋友也都是贤臣良将之后,真不知这亦正亦邪的性格,是像了谁。
见他沉默,李墨染又是一笑:「罢了,跟你这种木头开不得玩笑。」说罢,扯开脖子上的方巾,有些热,露出白皙的颈脖,「先给我来分解渴的,一路奔波,既热又渴,若不是你们催得紧,我还想好好的游山玩水。」
脖子上有啃咬的痕迹,这明显是人为的。能在召国齐王的脖子上留下这种暧昧痕迹的,只有召国的太子。
杨子圣见着了,不禁皱眉。这两人才几岁,如此风花雪月,当真好吗?
注意到杨子圣的视线,李墨染摸了一下自己的脖子,随即哈哈大笑了起来:「风花雪月乃人之常情,此乃乐事,太子可曾尝过?」
杨子圣脸色一僵。他未曾找人尝试过,但是五指姑娘很犀利,那乐事,他自然是懂的。然……如果对方不是离不落,他谁都不要。
瞧着他不太好看的脸色,李墨染不用问也懂了,於是他笑的更加肆意了。央国皇宫、更何况此处是圣殿,曾几何时有这般清扬悦耳的笑声了?
侍者们见了,也是见怪不怪了。自从这名相貌俊美的小少年出现,圣殿已不再是世人眼中冷冷清清的存在了。这里有了阳光,圣主和太子的走动勤了,且圣主会时不时的微笑了。
这一笑,悸动了很多侍者的心,扑通扑通的。
「哇,这里好特别。」元宝东张西望的,很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