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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转眼之间,时间就悄无声息的走了,三天时间转瞬即逝,林暮年的生活仍旧一成不变的枯燥,每天早起去山里采集木系精华,回来的时候顺便捉只鸡或者捉条鱼给老妈补身体,然后吃早餐,跟着回屋里认真的看书,午饭,看书,晚餐。

唯一的改变大概就是大哥一天到晚的守着大嫂寸步不离了,大嫂最终还是决定把这个孩子留了下来,每天那保胎药是早晚两顿一碗不落的喝,老爹只能支援一些钱财,其他的就没办法了,毕竟总不能让刚开完刀的老伴去伺候儿媳妇吧,至于林暮年,别说老两口舍不得,即使林暮年她大哥也不敢啊,让没出嫁的妹子伺候自己媳妇,光是唾沫星子就能淹死他。

不过林暮年也会在捉鱼的时候多捉一条黑鱼给大哥那边送过去,算是她的一份心意吧。不过林暮年去看过大嫂,脸色虽然不算特别的好,不过也不难看就是了,看来姥爷的安胎药还是很给力的。

其实要是林暮年自己搁在大嫂的位置上,那么她是绝对不会留下这个孩子的,就算一辈子可能就只有这一个孩子了。因为在林暮年的心里,自己的生命高于一切,尤其是像林暮年这样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死亡的恐惧早就已经深入了骨髓,也就是说,林暮年非常非常的怕死!

也是因为这样,林暮年才会这样勤奋的修炼,虽然想要为了母亲聚集木系宝石也是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为了自己,毕竟高阶异能者不论是体质还是寿命都会比起常人强大的多,就算遇见什么危险,异能者的生还率也要比一般人大不少不是。

林暮年把今天的野鸡还有鲫鱼交给了老爹,然后背着背篓回了自己那屋,里面有林暮年采集的木系精华,这几天林暮年在山里呆的时间比较短了,因为老爹担心,而且这两天天气也变得更冷了,所以林暮年也自觉的减少了在山上的时间,每天五点多上山,八点半之前回家,不过因为林暮年的异能这两天有升了一级,所以即使时间减少了半个多小时,每天也能收集到十五滴左右的木系精华。

林暮年回屋里洗漱完毕,然后从背篓里拿了自己才采回来的一株大概十年份的野山参,这是林暮年三天来的收获,这几天林暮年每天都会花一些时间在上山搜寻,今天的运气确实不错,总算是让林暮年找到了一株人参,林暮年并不打算现在就给老妈炖了,而是打算用来修炼异能,金银花的功效即使有林暮年加的一滴木系精华,可还是比不上这株只有十年的人参,这是质的区别。

林暮年把盛放金银花的花盆拿了过来,然后运起异能掠取金银花的木系精华,因为是平常用来修炼的,所以金银花长得特别的好,得到的精华也较普通植物要多,也更容易获取,只花了短短的几分钟,金银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然后消失,归于尘土。不过林暮年留下了这株金银花的种子,打算明年春天种在院子里。

然后把采来的人参种在了花盆里,为了让人参生长的更好,还把刚刚提炼出来的三滴木系精华滴了两滴在人参上,剩下的一滴则收进了玻璃瓶里继续积累着。

滴入了两滴木系精华,人参的变化却并不是太大,只是稍微变得光洁了一点点,要不是林暮年的眼神尖估计都发现不了,不过人参确实长出了小小的芽,林暮年估计要是在多加几滴木系精华,这株人参说不定就能开花结果了,只要结了果,林暮年就可以得到人参种子了。不过林暮年并不像浪费木系精华,反正只要慢慢用人参修炼,大概一个月后林暮年一样可以得到人参种子,而且人参的药效可以变得更好。

“年年,你干嘛呢,快出来吃饭了。”林暮年今天耽误的时间稍微长了些,所以老爹有些急了。

“来了,来了,这就来。”林暮年回应了一声,洗了把手,就急匆匆的出去了。

“爹,我来吧,您去照顾我妈吧。”林暮年结果老爹手里的碗筷,笑着说道。

“不用,你妈伤口好了不少了,刚才已经自己去洗漱了。”林老爹笑呵呵的说道,林妈妈的身体恢复的不错,伤口已经完全结痂了,只要小心一点,日常生活已经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了。

“是吗,那可太好了。”林暮年帮着一起拿了咸菜去堂屋,笑着说道。

这些天林暮年看着老妈身体一点点的恢复,心里也是开心的,而且大概是每天的汤水不断,林妈妈的脸色也好了很多,至少不像前几天那样惨白惨白的了。

吃过早餐,林父就去了村委会,今天是狩猎队约定下山的日子,所以林父这个村长需要早点过去等着,林暮年的大哥也会过去,不过去之前把大嫂送到了家里,让林暮年照看一下,毕竟她大嫂的胎不稳,家里不能每个人照看。

至于大嫂的娘家人,已经没人了,大嫂当初能逃过一劫还是因为嫁给了林暮年她大哥,就这当初也是受了些委屈的,要不是小林村民风比较彪悍,而且很团结,当初那些外头的人都不怎么敢过来的,她大嫂可就不止是每个月写一封信那么简单了。可是林暮年大嫂娘家的运气就不太好了,嫂子的父母全都死了,唯一的一个哥哥也没了消息,所以现在林暮年嫂子怀孕,也就只能婆家人照看了。

其实林暮年也挺想去村委会迎接狩猎队的,毕竟也是村里一年一度的大事儿,而且一会儿要是狩猎队的收获好的话还会举行村宴呢,到时候可热闹了。

不过林暮年也知道家里面离不开人,倒霉的二哥什么时候走不好偏偏这个时候跑去了b市,真实的,一点都不可靠。

被林暮年念叨的林语年,这时候连着打了两个喷嚏,揉了揉鼻子,“是念叨我了,肯定是暮年那个臭丫头。”林语年嘀咕了两声。

“语年,念叨什么呢,快来看看这个怎么样。”周飒手里拿着一个手串,像是木头的珠子,上面雕刻了非常漂亮的云纹,一共十八颗,配以翡翠珊瑚珠子为饰。

林语年这次来b市就是因为周飒告诉他说b市这边的旧货市场最近半年一场的活跃,所以他才过来的。

林语年一眼就认出来了,周飒手里的手串根本就不是什么木头珠子,而是药香珠子,就算所谓的老合香,“不错啊,多少钱?”林语年笑着问道。

“五块,就是普通的檀香木的,我觉得有些小贵,所以叫你过来商量一下。”周飒温和的笑着说道,一派文雅,周飒的身高比起林语年来还要高不少,给有一米八多了,但其实周飒比起林语年还小了三岁,今年才二十一,两个人是当初一起在b市上的大专,因为脾气相投所以毕业之后也有联系,不过去年恢复高考之后周飒就参加了高考,现在是b大医学院的一个学生,不过两个人都喜欢文玩,林语年是自己的爱好,而周飒大概是家学渊源吧,周家在建国以前就有很多有名气的大夫,周飒的父亲也是全国有名的大夫,中西医都精通,那些年因为有过留学经历也受了不少的委屈,不过好在周飒的父亲救过不少人,一家人虽然日子过得苦了些,但是只是命没丢。而且周飒的脑子好,再加上虽然周飒的父亲成分不怎么样,但是周飒的母亲成分却很好,所以周飒才能安安全全的上了大专,现在平反了,周飒又考上了大学,也算是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