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天阳光很好,你穿迷彩作训服……”

他喜欢我很久了么?迷彩服,那是高一啊!那时候我才多大?……当然他也不大!陆余也就十六岁吧?小安总一边吐槽陆余竟然这么早熟,一边又反覆研读,最后就着趴着看信的姿势,把脑袋埋进枕巾里。

少年耳根发烫。

开情窍这种事,可能努力了两辈子都不成,也可能只需要花一瞬间,这一刻,小安总觉得他悟了。

其实自打陆余哥哥坦然承认,那第一封情书是他偷梁换柱,把自己的杰作塞进去时,小安总那颗沉寂了两辈子的心门,就已经被缓缓撬开了缝隙。

一种名为“陆余”的病毒,顺着缝隙钻入,悄无声息地复制RNA,潜伏进每一个在呼吸的细胞,打上“我喜欢你”的烙印。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安予灼都被忽悠傻了。

以至於那一晚,陆余逼迫似的问:你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安予灼根本无法否认。

即便是现在,他闭上眼睛,也能想起陆余扣篮时,球衣被风掀起,露出的劲瘦结实的腰身有怎样的轮廓线条。

能想起玩闹时,陆余单手把他扛起,再轻轻放下,彼时高大少年微微起伏的胸膛,是怎样的弧度?含着笑意的眉眼,又有多阳光俊美。

想起俩人在无数个考试前的夜晚挑灯夜读,陆余总会给他准备好咖啡和焦糖夹心华夫饼,当题目做不出来时,陆余又会借口掐他的脸。

……

每段有关陆余的回忆,都是愉悦温暖的,还……带着些潜藏的悸动。

如果不是有意复盘,安予灼都不知道自己竟然对陆余哥哥的腹肌印象那么深刻?

等等,他不会是馋人家的身子吧?

哎呀不要脸!你个活了两辈子的家伙,竟然馋高中生的身子,有伤风化!

但话说回来,若是和陆余谈一场恋爱,好像还蛮不错?

可是……

小安总壳子里毕竟不是个真正的青少年,想到“恋爱”,他就自动联想到“一辈子”,成熟的大人哪能跟荷尔蒙作祟的高中生相提并论?学生时代的恋爱肯定是只图开心,根本不认真……不对,陆余好像也想得很远,安予灼猛然想起陆余白天说过“结婚”,又暗自摇头。

可惜他脑袋埋在枕巾里,摇不了,於是晃了晃撅得发麻的腿。

所以,隔床的陆余掀开床帘时,就看到他家灼宝正在对着他……摇屁股。

好像有一条看不见的皮卡丘尾巴似的。

陆余:“。”

而听到动静抬起头的安予灼,正好对上忍笑的陆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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