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琳翻红以来,跟河马台关系最紧密,本来就认识不少台里的主持人、记者和编导等等一些工作人员,自从上次甄项到家里采访,揭露了桂阿姨的真面目,郭琳也和他熟识起来,两人互加了好友。
这条推送是某视频平台的链接,标题为《普法半小时特别节目——桂阿姨拐卖儿童案》,另一条链接则是一审现场的回放视频。
陆余这会儿正坐在后排和灼宝等几个小家伙快快乐乐地接龙。
确切地说,是灼宝扯着嗓子陶醉唱歌,安谨憋笑,陆余捧场地望着他,还抓住节奏间隙给鼓掌,陆余只要一鼓掌,Linda就更捧场地使劲儿拍手,相当热闹。
——上帝是公平的,郭琳女士演戏、唱歌都很在行,而亲儿子安予灼只遗传到了美貌,音乐天赋是真的不太行。即便郭琳逼着他学了好几年钢琴,小安总唱歌依旧难听。
不过作为公司总裁,就很容易在某些方面被蒙蔽,譬如被下属们彩虹屁包围的小安总两辈子都没发现自己唱歌其实不好听。
不管怎么说,不太动听的、奶呼呼的歌声里、不遗余力捧场的陆余此刻是快乐的,郭琳不忍心打断。
更何况,现在摄像机还在,实在不是宣布陆余“养母”审判结果的好时机。
郭琳没点开视频,甚至小心地关掉手机声音,才悄悄打开链接,直接翻到评论区:
——视频太长,课代表我来总结:判了,证据确凿,桂阿姨亲口承认自己拐了孩子,但只咬定拐了一个,并不认“人贩子”的身份,否认参与过其他的拐卖案,否认连环作案。
当然,不是她否认就可以的,拐了一个孩子也是人贩子。最后判了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才十年?人贩子去死好吗!破坏了别人的家庭,她有想过失去孩子的家庭承受的痛苦吗?
——为什么才罚五万?犯罪成本太低了!
——法师路过,十年是最高量刑了,至於五万罚金,也跟桂阿姨的个人经济状况有关,总体来说,是重判,已经多多少少被舆论影响量刑了。
——听说她要上诉啊?
——这种情况即便上诉,也大概率维持原判。
——人贩子赶紧进去踩缝纫机吧!呸!对待这种人,就该用严刑峻法!
——十年也可以了,出来基本和社会脱节,而且有案底不好找工作,她又没有什么谋生技能,再想做保姆的话……有案底,还是拐卖儿童的,谁敢用啊?可以想象她后半辈子的悲惨人生了。
……
郭琳还没看完网友的讨论,保姆车已经停下,外边就是浴场,节目组包下了一家酒店的私人浴场,虽然面积不大,但水清沙白,一半是沙滩,还有一小半礁石,很适合赶海。
工作人员给幼崽们每人发了一套工具,有小筢子、小铲子、小塑料桶,以及一袋子海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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