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 / 2)

「站住。」出人意料地,阴测测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夹杂了不快的警告之意:「没你的事,不要碰那些蜡烛。」

简禾的手立即缩回去了,免得自讨没趣,自个儿躺回了长凳上。

如今的夜阑雨的体魄,已经不是过往可以比的了。所以,从前简禾动不动就断电晕倒,但今晚,她却是自己睡过去的。

一夜无梦,醒来的时候,也不用再尝到那种「突然有了电」的茫然、甚至是脑壳胀痛的滋味。懒洋洋的惬意感缭绕在周身,令人通体舒适。

天光微亮,房中的烛火全数未曾熄灭。孩儿臂粗的蜡烛融化了一半,嘶嘶地吐着火焰。

简禾望了片刻,才收回了目光,看着天花板。

根据经验,「主线剧情」指的一般是四位病友个人经历有关的故事,「副本」才是打怪的专用名词。而这一次,她触发了一个叫做【黑夜中的太阳】的主线剧情。

不得不说,它与过去简单粗暴的命名方式截然不同。「黑夜」是何意?「太阳」又指的是什么?简禾想破了头,都想不出这两个名词与夜阑雨本人、以及他的出身、他未来的道路有什么关系。

不过,昨天晚上,夜阑雨的表现,确实是有点反常。

小时候明明也没有点着灯睡觉得习惯,也在蛇蛋里待过很长时间,这足以证明他并不是怕黑的人。

那么,为什么长到十五岁了,才心血来潮地想这样做?

直觉隐约告诉她,前一天那几个NPC在走廊聊天时语焉不详的「那个」,以及夜阑雨不熄灯睡觉得做法,都与【黑夜中的太阳】这剧情脱不了关系。然而,现有的资讯实在太少了,根本无从分析,只能押后再谈了。

从这天开始,简禾留了个心眼。据她所见,夜阑雨不是每天晚上都悠悠闲闲地待在房间里的。比方说,三天之后的淩晨时分,他就黑纱蒙面,带着她悄无声息地翻过了围墙,回到了当天埋藏傀儡的山谷。他并没有把傀儡都召出来,只是来检查有没有露出什么痕迹的。

这路上免不了要穿过无光幽暗的丛林,可夜阑雨全程都神色从容,步履生风,简禾甚至要用跑的才追得上他的速度。这再正常不过的表现,直接扼杀了她心中「夜阑雨怕黑」的猜测。

但是,同时,每天晚上,他都必须点着烛火就寝。

这怪异的矛盾之前,却碍於没有更多资讯透露出来,只能这么隔靴搔痒,全凭猜测。

简禾长叹一声,愁眉苦脸。

如果她这次的身份再好一点,比如说,是夜阑雨的夫人……

不,夫人就不奢求了,起码得是个活人,而不是个傀儡啊!那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打听一下,那日NPC口中的「那个」到底是什么了。

昭明岭的阴雨绵绵持续了半个月,天空终於放了晴。此后,气温就要一路上升,热意抵达一年中的最盛。

与烤炙大地的炎阳一同来到丹暄的,是一张镶了金箔的信件。

信封镶金,不用想都知道,写信人一定非富即贵。

果然,这求助人是平临城的一位米商,叫做连大富。这连大富也算是当地的着名人物了,二十年前白手起家,因经营得当,成功从守着几片稻田的村夫变成了一方大户。可他的独子连天佑,却对继承这份庞大的家业没有半点兴趣,天天嚷着要修道、要御剑、要猎魔。

世人崇尚仙道,连大富也是。所以,最开始,他对连天佑学仙功也是秉持着支持态度,心道:虽然自己祖上几代都没出过一个修士,但看儿子每天都跟打了鸡血似的,说不定他真会是个修道奇才呢?

事实证明,连大富完全想多了。须知,天赋这玩意儿,真的很残酷。有的人流落街头,未曾正儿八经学过一天的仙功,也照样能大杀四方。有的人勤学苦练、砸下重金买装备、拜最好的师父,最终还是一事无成,连仙道的门儿也没摸到。连天佑就是后者。

见多年无所成,连大富也差不多明白,自己儿子确实不是那块料,便劝他收收心,回来跟自己学经商。这下轮到连天佑不干了。吵了几次,连大富也拗不过他,只能由着他折腾。

没想到这一放任,就出了事。平临城近来不太平,发生了几桩怪事,疑似魍魉作怪。连天佑称约了几个道友一起去探个究竟,结果一走就没了音讯。

连大富心急火燎,四处打听都没有结果,而镇守平临的世家前不久又搬离了此处。连大富知道儿子的性命拖不起,与其遣人去追,还不如找所及范围之内最厉害的世家。

所以,这封信才会送到了本来不相干的丹暄夜氏手中。

随信而来的,还有连天佑最后几天用过的衣物。点燃以后,却未见有紫烟溢出,说明这次背后捣鬼的东西,应该不是蓄谋已久的,甚至不是魍魉。总之,应该不难对付,派几个弟子过去就绰绰有余了。

对此,系统连一声提示都没有。说不定,这个副本估计连「智障级」难度也评不上,属於躺赢的那种。简禾半点都不担心。

翌日,她就背着包袱,随着夜阑雨坐上了连大富准备的马车,哒哒地朝平临去了。

与他们同行的,还有三个少年、两个少女,以及他们的傀儡,合共六个活人,六个傀儡。

车上,夜阑雨昨晚喝了浓茶,没睡好,在闭目养神。

路上砂石粗糙,赶马车的人又巴不得飞着把他们带回去救他家大少爷,车轮辘辘之声极为嘈杂,有时更会传来刺耳的拖曳声。

简禾托腮,奇道:「主人,这么吵你也睡得着吗?」

「离我远点。」夜阑雨道:「你还想要舌头吗?」

这么凶——简禾缩了缩脖子,悻悻地挪开了。

不过,说实话,经过了几天,她已经没有当初那么害怕夜阑雨了。毕竟,现在夜阑雨已经把她当成了马仔,没有特殊理由,是不会再掰断她脖子一次的了。

然而,当夜阑雨在睡觉时,又或是睡醒了、还没清醒时,是万万不能靠过去的。因为那种时候,人的本能会压倒理智。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可能会惹得夜阑雨暴起杀人。

出发时走得有点匆忙,包袱的带子还没有绑好。趁这时间,简禾干脆盘腿坐着,把带子重新解开。

殊不知,马车恰好一晃,包袱里的衣服落了两件出来。简禾拾起来一看,顿时乐了,回头小心翼翼道:「主人,你睡着了吗?」

就算是睡着了,耳边有个活物在招魂似的喊他,怎么也该醒了。更何况,简禾其实说得不错,这么吵杂的地方,连静心都不能,遑论睡觉。

夜阑雨面色不善地睁眼。

简禾抖开了那件雪白的中衣,献宝似的展示给他看,嘻嘻道:「上次我不是把你衣服撕了嘛,第二天我就帮你补上了,都没给你过目一下。我针线活儿还不错吧。」

那道长长的裂口上,布满了细密的针脚。而奇就奇在,两端居然还多了点东西,让这条长痕看起来像……一条鱼骨。

「……」夜阑雨从牙缝里蹦出了几个字:「谁叫你缝成这样的?!」

「你不喜欢鱼吗?反正是穿在最里面的,又没人看到。」简禾故意曲解他的意思,自言自语道:「下次缝个别的好了。」

夜阑雨嘲道:「还有下次?你哪只手扯的,我就先斩了哪只手。」

简禾:「……」

她破罐子破摔地腹诽——谁怕谁,反正斩了不也还是要他修,麻烦的人也不是她。

就在这时,马车的速度忽然慢了下来。车夫的声音从帘子外传来:「高人,这里已经可以看到临平的城门了,快要进城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