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 / 2)

第111章 侯门伪千金的小镜子09

云扬公主暴怒。

她毕竟是皇室中人,她身为公主, 尚且在和龙凤有关的事物上要慎之又慎, 而那个……贱种, 竟然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将龙凤踩在脚下!

云扬公主岂能不怒?

只是,单单她一个人怒火冲天又有何用?

明明是上元节, 明明还是数九寒冬, 明明身上穿了上好的皮子,安阳侯还是满头的冷汗。

那全部都是吓出来的。

比起云扬公主身为皇家人的骄傲与自负, 比起云扬公主的认定了薛移舟乃是一个流民所生的贱种,安阳侯却是理智的多。

他知道那一切都是假的, 更知道这世上, 或许是真的有神佛鬼怪的。

他将薛移舟关在后宅里十七年,关着薛移舟的院子里面除了那些今上的人,老夫人的人,继夫人的人, 还有其他皇室的人,当然也有安阳侯自己的人。

在安阳侯心里,薛移舟无论如何,都是他和他最痴恋的女子的儿子, 自然还是要在乎一些的。

因此他每隔几个月, 或者几年的时候,就会将他的人叫出来,询问有关薛移舟的事情。

而他的人就会告诉他,薛移舟一直认为自己是女子, 虽说脾气不甚好,力气也过大了一些,曾经在年幼时,就能将一个恼人的嬷嬷给扛起来扔出院子,年纪再大一些,但凡有不顺心的奴才做了太过分的事情,那“大姑娘”都会将其给一把丢出院子。

而且,“大姑娘”年纪越来越大,身上力气也越来越大,丢人的时候,初时也就是让人骨头疼上几日,可是等到后来,“大姑娘”每次扔人,就能扔的那人骨头摔断,有的甚至从此就废了。

可惜上面的那些主子只需要有人能看住薛移舟就是了,根本不太在乎看住薛移舟的是谁,因此薛移舟七八岁之后,院子的人虽然依旧按照“上面”的吩咐努力将薛移舟“教歪”,但是,倒也不太敢仗着身份责罚或亏待薛移舟了。

不过就算如此,那些人也将薛移舟看管的密不透风,让薛移舟除了夜里休息,其余时候,几乎时时刻刻都在那些仆从的看管和监视之下。

这等情形下,薛移舟又是怎样认识的那个叫叶善的少年?

且那叫叶善的少年,还能这样大手笔的给了薛移舟这样一个“惊喜”,不但有至少上百个人给叶善开路,让叶善可以在花灯街上这样一个人挤人的地方策马而来,更是弄出了那样的一盏孔明灯,不但自己和薛移舟一起进.入了孔明灯下的那个篮子,更让本性应当畏火的白马也踏进了那个篮子,最后还让孔明灯载着他们一起飞升天空,并且,百箭不侵。

饶是安阳侯再想要理智,此刻也忍不住想,不论薛移舟是不是真的是被他和云扬公主杀过一次,然后转世回来的恶鬼所化,但是,那个叫做叶善的少年,一定不会是普通人。

否则的话,一个普通人,怎么会弄出这般多的巧合来?

等到安阳侯府和云扬公主的人四处寻找之后,羞愧的上前回禀,说那些为叶善和叶善的白马开路的那些人一个都没有找到的时候,安阳侯就更加确定自己的猜想了。

“一个都没有找到?”安阳侯觉得自己的声音一定在轻轻发颤,“那么,画像呢?拿着那些人,还有那个叫叶善的少年的画像去找,四处问一下,看看是不是能查到一丝线索。”

那回话的侍卫头领看了安阳侯一眼,随即低下头道:“回禀驸马,已经找过了,但是,没有人见过叶善,包括看守城门的侍卫,没有一个人在今晚叶善出现之前看到过他。就仿佛……叶善是凭空出现的一般。”

显然,比起好歹读过书,知晓子不语怪异乱神的云扬公主和安阳侯来说,他们这些侍卫和暗卫对刚才瞧见的那番景象更为震惊。

其他的就不说了,单单是那个叫叶善的少年,竟然能带着公主的“女儿”和那匹白马坐在了孔明灯下的那个篮子里成功飞上天空,就不是凡人能做到的。

这世上,哪里有谁有这个本事上天呢?

反倒是那个凭空出现的少年,轻而易举的就带着一人一马,这么飞上了天空。

就像是忽然得道飞升的仙人。

世上不是有句话,叫“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么?

那马就是那位仙人的坐骑,自然要飞升;而公主的“女儿”……大约就是仙人看重的“妻子”,即便是要飞升了,现下也打算守住承诺,用写了合婚庚帖的孔明灯来接公主的“女儿”飞升。

如果说这样的推论和证据还不作数。

那么,他和他的兄弟们一起对着那孔明灯射出的上百箭呢?

要知道,他和兄弟们的箭法都极准,那孔明灯飞的不快,又是个庞然大物,想要射中,本就不是难事。他们的每一箭按照道理都该能射中孔明灯的灯罩或者篮子或者篮子里站着的二人一马。

可事实却是,他们的箭矢在射出去之后,每一箭都被反弹了出去,然后轻轻落下。

即便有偶尔被砸到了百姓,也都是箭矢平平的落了下来,没有被箭头砸中。

这种情形下,别说那些百姓,就连他们,也都认定了那叶善是位刚刚得到飞升的仙人。

那时候,百姓朝着那盏孔明灯跪了下来,他们这些侍卫和暗卫里,十中有九也悄悄地跪了下来。就算硬撑着没有下跪的,也都躬着身子,以示恭敬。

侍卫头领是里面难得那时没有相信的那一个。

可是,等到时候开始寻找那些叶善带来的上百人,还有叶善的踪迹的时候,侍卫头领才终於心中慌了神,觉得那位叶善,有可能真的是刚刚成仙的仙人,只是心慕安阳侯府的“大姑娘”,又与“大姑娘”有约在先,於是就在飞升前又跑回来接“大姑娘”离开。

也是因此,他们才查不到有关那位元仙人的一切消息,更在追着那只孔明灯跑的时候,追着追着,孔明灯就突然消失了!

当然是要消失了啊!

因为那是神仙的灯!

神仙要走了,要离开了,怎么可能会让他们这些凡人看到!

恐怕那位神仙之所以没有对下令射箭的云扬公主做什么,都是因着那位神仙看上的人是云扬公主的女儿的缘故!

这种情形下,外面那些亲眼看到事情经过的百姓们也好,只看到那只孔明灯上的百姓的人也好,甚至是他们这些侍卫和暗卫也好,早就已经完全相信,那个叶善,就是个神仙!

而公主的“女儿”,也已经被神仙给接走了!

至於什么将龙凤踩在脚下,想来这个叫叶善的神仙在天庭的地位一定很高,肯定是能将龙凤当坐骑的人!这样的人,将龙凤踩在脚下,那不是理所应当的么?

於是在安阳侯和云扬公主还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已经有很多有关小神仙看上了云扬公主的女儿,并在上元节将其带到天上的事情已经传扬开来了。

其中那张合婚庚帖,也被世人广为流传。

当然,同样被流传的,还有那位小神仙眼光独特,看上的那位公主的女儿不但名字像是男人的名字,叫什么薛移舟,而且个头和骨头架子都像是男人,唯一比较好的是,那个薛移舟长得很好看。

虽然比不上那个小神仙,也比大部分女子容貌都要好看。

这样传奇又带着爱情.色彩的故事很快就传扬开来,那些个子高、骨架又大的女子,逐渐开始扬眉吐气了起来。

瞧,人家小神仙就好这一口呢。什么,本姑娘长得不如那位薛移舟,可是,你也不是小神仙那样的人物啊?

如此自是有缘者皆大欢喜。

只是那也是之后的事情了。

现下云扬公主仍旧在暴怒之中。

她没法子不暴怒。

那个贱种不但占了她亲生女儿的位置十几年,为了一个郡主的封号,将自己的亲生女儿设计进去了宫中,给那个不孝不悌无耻卑劣的人做宫嫔,还拿她做威胁,出了安阳侯府,更是完完全全逃离了自己的掌控,将龙凤这等与皇室有关之物踩在脚下,云扬公主纵然再心大,也不能不暴怒,不能不再次升起想要将那个贱种给弄回来杀了的冲动!

“贱种,就是贱种!”云扬公主喃喃道,“该千刀万剐的贱种,万万不要让我将你捉回来!”

身边的暗卫和侍卫都隐藏了起来,云扬公主此刻正坐在马车里,忍不住低声喃喃,将自己心中的那些阴暗的心思给说了出来。

安阳侯原本惊出来的一头冷汗还没有消退,如今又被惊出一身的冷汗来,忍不住握.住了云扬公主的手,踟蹰许久,终究没有将今上的那个“完美计画”给说出来,只低声安慰道:“他走便走了。如今,他走得这样倡狂,虽说不孝了些,但到底也能为你来日……造势。我想好了,就说当日之所以会将移舟和清月换了身份,其实是你梦到仙人与你说起此事,言道你若能将二人换了身份,让移舟得到好的教养,那,将来你定能成大事。”

安阳侯口中的“成大事”,其实是说可以让云扬公主借机推翻了今上,然后让薛清月将来生出的儿子继承皇位。

虽然薛清月并不是皇室血脉,可是,薛清月是他的女儿啊。

这件事情安阳侯还是知道的。

而薛清月的儿子,理所应当也有着安阳侯府的血脉……

安阳侯微微垂下眸子,觉得这件事情也不是不能成。

然而云扬公主听罢,心中却是有了其他的想法。

是啊,她原本只是想着让自己的外孙继承皇室大统。可是现在看来,若是这神仙机缘能落在她自己的身上,那是不是,当年的女帝传说,在自己身上,能够再现?

这又有何不可?

且她的孩子也是女儿,如何就不能再令女子为帝?

或许,她的野心还能更大一些。

帝位,未必不可期。

只是就算是有了这样的计画和谋算,云扬公主在和安阳侯重新回到安阳侯府,从安阳侯那里得知安阳侯府库房失窃。

不但是安阳侯府的库房,还有安阳侯的私库,当年云扬公主留在侯府的嫁妆,如今的老夫人和继夫人的嫁妆,也全部失窃。

且那库房里像是被人挖空了一般,连一丁点的灰尘都没有留下。

如此安阳侯再不能让云扬公主对着薛移舟骂出“贱种”二字,只抓着云扬公主的手,声音微微发颤的道:“公主,就按照你我在马车里虽说的行事罢。我们,不能再对他……不敬了。”

云扬公主想到自己被送进宫里折辱的女儿,再想到自己的野心,权衡了良久,终是叹道:“先,这样罢。”

比起自己的野心,显然,女儿的委屈,就算不得什么了。

想来女儿是能理解她的一片慈母心肠的。

……

皇宫。

叶善和薛移舟在花灯街上飞了一会后,就给这个“孔明灯”上贴上了隐形符,控制着这“孔明灯”式样的热气球飞到了皇宫的方向,并且直接飞到了皇帝寝宫旁边的御花园里,这才停了下来。

薛移舟一直都紧紧抓着叶善的手。

叶善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是真的没法子享受那种把爱人的手放在自己手里的感觉后,也只能由着薛移舟像从前的那些世一样,再次把他的手攥在掌心。

而且还是攥的紧紧的。

挣都挣不开。

叶善哼哼了两声,心说,罢罢罢,看在今夜小爷要反攻的份上,他的桃花想要攥着,那就攥着好了。

反正,今晚他必定要将主导权攥在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