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有主人的游戏,猎物有猎物的游戏。
所以,这两个圆桌,分别属於两个角色。
主人是牌桌,猎物是格斗。
主人的筹码来自於猎物赢场,而猎物是否能够继续格斗,则是来自於主人的赢场,所以,游戏环节里,主人和猎物的生存是息息相关的。
如果两个角色维持赢面,就能顺利PK掉所有的人。
只不过,这是理想的状态。
大大的圆桌,只安排了三张座椅,也就是说,每次参与游戏的人,只有三个。
此时,人虽然围上来了,但是没有人急着去坐,因为,不管是主人还是猎物,如果先坐上去,就意味着要接受所有人的车轮战。
后来的人,自然更有优势!
然而,猫猫过来之后,直接坐在了其中一个位置上。
所有人顿时都看向猫猫!不知道是在看她傻,还是看她笑话。
这里虽然也有女玩家,但是,少得很,女玩家在这种游戏里,显然不占优势,因为,既无法在身强体壮的男猎物手中取胜,在牌桌上通常也是会被人集火的。
这里可不存在什么女士优先,因为所有人都想做最后的赢家,支配全场!
「主人,你觉得我能一打三十五?」蝙蝠猎物笑着问猫猫。
猫猫往这一坐,且不说她能不能在牌桌上一直hold住,为了给她提供筹码,他至少要不间断的打倒三十五个猎物。
而熟悉这个游戏的玩家,一开始就选择了身强体壮的人做猎物。
猫猫看了看他,「你只需要赢十场,嘻嘻,你一定是这场游戏里,最幸福的猎物。」
「呵呵。」蝙蝠猎物笑了,「是,主人。」
等了一会,陆续有人坐上了牌桌。
牌桌很大,围观的人就在跟前站着。
身穿燕尾服的主持人充当了荷官,但是,他还没有开始发牌,因为,三个主人的筹码还没有到位。
另一边,蝙蝠猎物也站在了圆桌之上,格斗的空间,就只有那个圆桌那么大,掉下去就算输。
他站在那里,众人仰头看他,彷佛是王者的视角。
然而,很快,另外两个人也上去了,他们是这一局的另外两个猎物。
而且,一上来,那两个身材更加高大威猛的猎物就相视一眼,彷佛达成了什么约定,忽然举起拳头,目标一致的攻向了蝙蝠猎物!
他们是想联手,先打败蝙蝠猎物!
然而,蝙蝠猎物不慌不忙,在那两个人冲过来的时候,他抓住一个人的手,在他腋下劈了一掌,身体一沉,将那个人扔下了圆桌!躲过另一个人的猛击,忽然跳起来,夹杂着劲风的脚落在那人的脖子上,后者直接飞出去了!
两人落在地上,疼的哀嚎!
一群人顿时兴奋的大叫大笑,这个环节,是所有人都很期待的!只是,蝙蝠猎物的身手太快了,也太好了!以至於很多人并没有看到血腥的场面,他的对手就被轻易扔下台了。
荷官已经给猫猫发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