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这个没什么特别的,乡下人都会点儿。”容父谦虚道。
三只鹦鹉还不熟悉新环境,并没有待在它们的窝里,而是站在不远处一棵槐树的树枝上。其中一只看见凌唯傲就飞了下来,张口叫着:“早上好,早上好。”
凌唯傲一巴掌扫过去,豪不怜惜它的娇小。
容一暗笑,对容父道:“这三只是金刚鹦鹉,就是鹦鹉的一种,吃果实、种子还有果仁,喂它们谷子就行。爸,它们是凌唯傲专门弄来送给您和妈的,能学说话,能看家,而且好养,不会太费事。”
凌唯傲有些意外,但更觉得愉悦。容一这么说可不就是在帮他提高印象分?
“哟,小凌送的?看它们这么稀罕,得花不少钱吧?”容母在厨房里听到他们谈话,在围裙上抆着手走出来,打量三只鹦鹉,啧啧几声,看起来非常喜欢。
“没花钱,”凌唯傲道,“我有个朋友喜欢养动物,这是从他那里拿的。伯母喜欢就好。”
“有名字吗?”容母兴致勃勃地抓了一把谷子放到一边矮墙上。
凌唯傲一招手,三只金刚鹦鹉就乖乖地飞了过去,津津有味地啄着谷粒。
“这只叫小丑,这只叫小赖,另外这只叫大懒。”
凌唯傲说的那只叫小丑的其实是三只金刚鹦鹉中最漂亮的一只,是五彩金刚鹦鹉。它身上的毛羽一共有六种颜色,整体以鲜亮的红色为主,鸟喙和眼睑部位为白色,下颔是威严的黑色;翅膀共有四层颜色,从紧挨鸟身的位置到翅尖依次是鲜红色、鹅黄色、绿色和蓝色,覆盖面积或大或小,层次感十足,非常美丽,展翅时更是绚烂夺目。小赖是一只绿色鹦鹉,只在双肩上有两点红色,属於红肩金刚鹦鹉。它在三只鹦鹉中体积最小,最喜欢往凌唯傲头上落,还不怕凌唯傲驱赶。叫它小赖十分贴切。大懒体型最大,全身披着浅蓝色的羽毛,下腹则是鹅黄色,极为俊俏。但它一直懒洋洋的,呆在一个地方后就不喜欢动。所以凌唯傲给它起名大懒。
容母奇怪地看了一眼凌唯傲。小赖和大懒也就算了,小丑的名字不太合适。但她也没说什么,抓了一把谷子喂三只鹦鹉后,继续回厨房忙去了。
“饭还得过会儿才好,容一,你带凌唯傲出去转转。”容父说完,瞄到凌唯傲脚上穿的八块钱一双的廉价人字拖,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城里人就是保养得好,连大男人的脚看起来都这么白,不像他们乡下人泥里走田里踩,脚皮都厚,穿什么鞋都不会觉得磨脚。自家儿子交的这个朋友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那么贵气的一个人踩着双粗糙的鞋也没半句话的不满。
“吃完饭你骑着摩托车去镇上给小凌买双舒服点的拖鞋。”
容一瞧瞧凌唯傲的脚,不满地道:“他这双鞋不是新的吗?我在家也是穿这样的拖鞋,我能穿他穿不得?”
“怎么?伯父对我这么好你吃醋了?”凌唯傲得瑟地道。
一句话又把容父逗乐了,也不和他客气了,赶他们俩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