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燕京城是前朝旧都, 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 当初前朝新立, 百业待兴,因而城区的道路建得并不宽阔。虽然后来京城也扩过好几次,但城内的几条主干道却没有动过,因为主干道附近不少是达官贵人的宅子和店铺。
所以征远大将军带着回京覆命的这五百亲卫几乎是抆着街道边走。
季文明情急之下把那胖大婶推出去,害得她差点被后头迎上来的那匹马儿踩一脚。
幸亏后面骑马的将士反应快,及时勒住了缰绳,不然非酿成一场惨剧不可。
但就这样,那马儿还是一蹄子踩到了胖大婶的裙子上,裙子被马掌一划, 发出吱嘎一声, 一条两指宽的鲜红布条挂在马蹄上,迎风飞舞。
胖大婶看着少了一小截的裙摆, 脸都绿了, 心里后怕得紧。
她两手撑地, 站起来, 飞快地跑到路边,单手叉腰, 又粗又短的食指戳向季文明的鼻子咆哮道:“你眼瞎啦?没看到这是马路边,有你这么推人的吗?小心我去京兆府告你谋杀。”
胖大婶的嗓门像打雷一样,震得人耳膜生疼,附近的人都下意识地安静了下来,看向被她重点照顾的对象——季文明。
胖大婶毫无所觉, 低头惋惜了地看一眼自己的裙摆,多好的衣服就这么毁了。
因为母亲脸上的伤,季文明这会儿心情非常不好,胖大婶正好撞到木仓口上,他拧紧眉,不耐烦地说:“多少钱?”
胖大婶不干了:“街坊邻居,你们大家给我评评理,这人把我推到路中间,差点被马踢死,结果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像打发叫花子一样,掏几个子就想把我打发了。你们说,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季文明刚才的态度确实不好,周围的人都看在眼里,这会儿碍於他身上的那身铠甲,不好当面指责他,但不少人还是用谴责的目光看着他,相熟的人凑在一起指指点点。
察觉到周围人不友善的目光,季文明也意识到自己刚才太冲动,说错了话。
他放软语气:“这位大婶,抱歉,在下刚才太过忧心家母,一时情急之下推了你一把,实在对不住。你这身裙子裙子是因我才被毁的,在下心中着实不安,这裙子多少钱,我赔你。”
季文明长相斯文秀气,从军七载,又添了一股子男儿气概,他这样俊俏的儿郎一说好话,很容易博得旁人的好感,连中老年妇女也不例外。这不,他一放下身段,说几句软话,刚才还不依不挠的胖大婶口气也和缓了许多:“算了,看在你孝心可嘉的份上,老娘……我也不跟你计较,这条裙子是前儿个我生辰,我闺女特意给我做的,你就给个布钱,二两银子。”
“多谢大婶宽宥。”季文明笑着点了下头,手往口袋里一掏,准备拿银子给这大婶,结果却摸了个空。
他这才想起,自己回京这一路,因为都在军队里,吃穿住用行都有人打点,完全不用花一文钱,所以他身上也就没带银子。
旁边的胖大婶还虎视眈眈,四周的人也都看着他,季文明很尴尬,握紧拳头抵在唇间,轻咳两声,神色自若地说:“娘,你先把银子给这位大婶吧!”
叫她给钱?万氏傻眼了,她平时出门不多,买东西也大多记帐,她也没带银子的习惯啊。而且今天有傅芷璿这个财神爷跟着,就更不用她带钱了。
万氏眼珠一转,伸手掐了一把季美瑜:“你嫂子人呢?”
季美瑜这会儿正对着自家英俊不凡的大哥发花痴呢,听到万氏的话,手往后一指:“后面吧。”
万氏踮起脚,往后望去,可后面乌压压的,全是人,想从里面找到傅芷璿哪那么容易。
她搜了一圈,也没瞅见人,心里焦急得很,面上也多了几分局促不安。
季文明看出了端倪。可这会儿若说没钱,那胖大婶只怕会以为他们是要故意赖帐。季文明丢不起这个人,环视四周一眼,突地伸手拔下了季美瑜头上那支金簪:“小妹,把你的簪子借给大哥一用,回头我赔你一支更好的。”
然后把金簪递给了胖大婶:“不好意思,大婶,在下忘带了银子,就用这支金簪抵债吧,你看如何?”
“好,好。”胖大婶一把接过金簪,笑眯眯地答应了。傻子才不答应呢,这支簪子少说也有一二两,换成银子就是一二十两,她赚大了。
旁边的人见季文明出手这么大方,谁也没怀疑他没钱,相反,对他的感官还不错,有几个有心结交的还冲他笑了笑。
这一场风波完美解决,不过季美瑜的心里却很不开心,她嘟囔着嘴,低声抱怨:“这是去年我生辰,嫂子送我的礼物,留仙坊最流行的款式,花了整整三十五两银子呢!”
一听说这么贵,万氏又开始肉痛,抚住胸口,抱怨道:“你这丫头,这么贵重的首饰戴出来做什么?也不知道捡根便宜的银簪子戴。”
季文明听得皱眉,因为激动,他老娘的声音不小,旁边几个刚才还冲他点头的人这会儿脸上已露出瞠目结舌之色,看他的眼神也怪怪的,似乎在看打肿脸充胖子的蠢货。
“娘,不就是一根簪子,哪值得你上火,万一气出病来多不值。”季文明出言打断了万氏的喋喋不休。
儿子的面子,万氏还是要给几分的。
听到他这么说,立即住了嘴:“我儿说得对。”
季文明不想站在这里让人看笑话,他招来一个小兵,说道:“娘,这是童伟,儿子还有事,先让他送你回家,有事咱们待会回家再说。”
万氏听了,忙应道:“好,你去忙,别因为我们娘俩耽搁了。这京城娘住了几十年,哪块石板上有个坑都知道,你不用担心。”
“嗯,天气冷,你快回去吧,儿子一会儿就回家。”季文明放心地赶回了队伍。
征远大将军带来的五百将士逐渐远去,后头的人群开始散去。
因为刚才的意外,万氏母女不敢乱动,两人落到了最后。
等她们走到马车边时,已经是下午了。
季美瑜扫了四周一眼,问马叔:“我嫂子呢?”
闻声,马车上的帘子掀开,露出傅芷璿笑盈盈的脸:“美瑜,我在这儿呢。”
季美瑜看着她抱怨道:“嫂子,你跑哪儿去了?刚才看到大哥没有?我大哥长得好俊哦。”
说到最后一个“俊”字时,她还不停地冲傅芷璿挤眉弄眼。
“当然……”傅芷璿故意拖长声音。
季美瑜听了来劲儿了:“我大哥是不是很俊?”
傅芷璿柳眉一挑,补充道:“当然是没有了,当时人太多,你跑得太快,我追不上,就只好先折了回来,免得等你们回来找不到我,着急。”
“啊……我忘记拉着嫂子了。”季美瑜失望地垂下了头,不过她很快又打起精神来,拉着傅芷璿的手,跟她讲她大哥多么好看,穿着银色的铠甲骑着大红马多么威风。
傅芷璿嘴角含笑默默听着,思绪却游离到了九霄云外。前世,没有范大人的通知,他们并不知道季文明回来的具体日子,傅芷璿是在季家见到他的,当时他正小心翼翼的扶着钱珍珍,一副视若珍宝的模样。
傅芷璿当时就傻掉了,整个人像游魂一样,脑子都是晕的,那一天都不知道是怎么过的,因而对季文明根本就没多深的印象。
后来虽然在一个同屋檐下生活了一个月,但季文明每日不是去兵部就是在家陪钱珍珍,两人碰面的次数寥寥可数。
可以说,傅芷璿并不了解现在的季文明,今天街上的一幕倒是给她提了一个醒。
季文明不同於万氏和季美瑜,他又见识,又有官位护身,而且从他处理胖大婶一事就看得出来,这人处事圆滑机警又果断,最难能可贵的是脸皮厚,能屈能伸。这样的人可比万氏难对付多了。
从今往后,她务必要小心再小心。
不过好在,她从未把自己心里的想法口诉於人,估计就是小岚也想不到,她的最终目的是放弃人人眼中前途光明又长相俊俏的丈夫,重获自由。
“嫂子,嫂子……”见她久久没回应,季美瑜伸着胳膊撞了撞她,“待会儿就见到大哥了,你该不会是不好意思了吧!”
傅芷璿抿嘴笑了一下,既不反驳,也不承认,倒是有那么一股子默认的意味。
万氏见了,厌恶得很。
她拽了一把季美瑜:“好了,一路就听到你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吵得娘的头都痛了,你安静一会儿,让娘休息一下。”
季美瑜连忙转过去扶着她:“娘,你肯定是昨晚太兴奋没睡好才头痛的,靠着我休息一会儿。待会儿咱们还要去给大哥接风洗尘呢。”
家里可是杀猪宰羊,做了一大堆好吃的。
万氏见目的达成,便闭上了眼,依靠再季美瑜的身上,闭着眼假寐起来,一时之间,马车里安静得只剩下马儿碾过石板发出的格拉格拉声。
不知过了多久,在傅芷璿昏昏欲睡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下来,害得她们三个差点撞到前面的车壁上去。
万氏扶着额头,不悦地说:“老马,怎么驾车的?”
马车外传来马叔喜悦的声音:“老夫人,老夫人,将军回来了,就在我们前头,将军身后还跟着一辆漂亮的马车呢。”
“哎呀,你怎么不早说。”万氏刷地一下掀开帘子,激动地站了起来。
突然,她像是想到了什么,又连忙抓过帷帽,戴在头上,然后飞快地走下了马车。
后头的季美瑜看了,扁了扁嘴,有些吃味:“自从大哥回来后,娘心里就只有大哥一人,完全没咱们俩了。”
傅芷璿安慰她:“你大哥七年未归,母亲也是担心,你就计较了。”
“知道啦,嫂子你最好了,走吧,咱们一起去见大哥。”季美瑜拉着傅芷璿的胳膊,一起下了马车。
马叔所言不虚,确实是一辆漂亮的马车。那辆马车是用贵重的楠木所制,窗牖上帘子用的是透气又保暖的绯色锦缎,光鲜又漂亮,哪像她们这辆马车,灰扑扑的,一点都不起眼。
此刻,这辆马车正好停在他们前面,堵在了季家大门口,马车旁边还站着两个穿着黑色铠甲威风凛凛的士兵。
附近的街坊四邻听到风声,全跑了出来,个别调皮的孩子还跑过去,凑到马车边上好奇地张望。
见傅芷璿和季美瑜走过来,隔壁刘大娘真诚地向傅芷璿道喜:“你这孩子总算是熬出头了。”
许家婶子在一旁眉飞色舞地附和道:“可不,我就说阿璿这孩子是个有福分的,你们还不信。”
许家婶子祖上是看相的,她也学了几分皮毛,平日总喜欢逮着人算命算运,不过街坊四邻都不大相信她,一听她说起面相运势之类的就赶紧找借口开溜。
头发花白的刘大娘点着许家婶子的鼻子:“行了,我们都相信你,回头你给我大孙子算算,看他明年能不能中。”
许家婶子的脸色变得有些怪异:“能中,一定能中。”
一听就没底气,刘大娘家的大孙子才十二岁,明年第一次下考场。
季美瑜看了掩嘴偷笑,她扯着傅芷璿说:“嫂子,走了,大哥在等咱们呢……不对,这辆马车怎么弄得这么女气啊?”
不止是帘子,走近了还能发现,马车上还传来一阵浓郁的熏香味。
季美瑜吸了吸鼻子,确定不是自己的错觉后,更是诧异了:“嫂子,你说我大哥怎么会喜欢这种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