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2 / 2)

“爹地,你留下来吧,我不想和你分开。”

乖乖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可还是撒着娇挽留他。

谢信尧听到,攥紧了手杖,那句挽留的话就在嘴边,可他还是欠缺一点勇气,万一诚明拒绝了呢。

殊不知,诚明正在等他那句憋在心里的话,但终究没有等来。

失望是难免的,可他还是劝慰自己,既然是水到渠成,就不能逼得太紧。

临别的时候,诚明本以为谢信尧会下来送他,可那人却去了书房,还是赵叔将他送出了门。

有些落寞的开车离开,却不知,二楼书房中,谢信尧正追着那束车灯,一直目送他消失在远处。

赵叔送客返回,敲响书房的门。

“他走了?”

“嗯,诚总说他最近几天很忙,可能不会过来,让我告诉您一声。”

果然……

谢信尧为自己的意料之中,感觉格外痛心。

他就知道,在日本的那几天几夜不过是乌托邦,梦幻岛,一旦回了香港,他和诚明之间就没了那份纯粹。

谢信尧知道自己做过很多错事,现在不能强求诚明当没发生过,跟他重头再来,但只要他们之间没有别的障碍,他就能等下去,等到诚明解开心结那天,再说,他还有能留住对方的办法,手掌不自觉的搭上小腹,但愿希望没有落空……

赵叔见他出神也没打扰,待谢信尧再问起出差期间家中琐事时,他才说道,“一切如常,只是白家少爷来了两次。”

“白梓墨?”

谢信尧说出这个名字时,自己都感觉陌生,此人曾是他少年时代的痴梦,如今再回忆,竟然连他的形象都是模糊的。

“是,他来了两次,我问他什么事,他只说要跟你详谈。”

“下次他再来,你让他去公司找我,不要来家里。”

自己说完,谢信尧都觉得惊讶,他现在对此人竟是连这一点耐心和优待都没有了,换做几年前,怕是要忙不迭的扫尘相迎。

也难怪,现在他满心满眼都只有诚明,哪里还容得下别人分毫。

白梓墨倒是一心一意的想见他,转天又来登门,赵叔尽职尽责把话讲明,可还是没能把人撵走,此人一直赖在沙发上,直到谢信尧下班回来。

时隔多年未见,谢信尧几乎有些认不出对方。

记忆里,虽然面目模糊了些,但也该是个姿容俊雅,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却不想,现在再看对方,只觉油腔滑调,风流太过。

白梓墨倒是不惧谢信尧的冷眼,表现得很是亲热,张口“信尧”,闭口“信尧”,叫的好不顺溜。

他是知道谢家这位大公子的,惯会做这样冷面阎王的模样,实际心里怎么看他,他还能不知道?

约莫二十年前,他们还是同学时,谢信尧暗恋他的事,便有人告诉过他。可惜,他那时是绝顶风流的人物,家世又好,即使谢家也攀他不上,更何况,谢信尧长得太过浓墨重彩,身材也高大过头,绝不是他喜欢的类型,更兼性格阴沉,终日不见个笑模样,难讨人喜欢。

甚至於,当年他听说对方暗恋自己时,着实觉得可笑,谢信尧怕不是疯了,才敢觊觎他!

过去的那些年里,白梓墨连个正眼都为曾瞧过对方。

然而,今非昔比,现在,他们白家祖业凋落,这几年越发不振,他又没有投资眼光,屡次想救市投资,最后多为败局,亏空越发大了。

任这样发展下去,他这豪门公子的日子怕是难以为继。

万般无奈,家里人提出让他联姻,找强势的岳家帮衬。然而相看了半年有余,不是家里实力不够,就是长得实在不好,或者只想和他做个形式夫妻,以后各玩各的。

白梓墨是情场老手,这些年从未动过结婚的年头,如今谈及婚姻,他突然端正起了态度,要求和找情人时大不相同。

夫妻自然要相辅相成,对方家世,才干,样貌都要考察不说,最最重要的,他还想找个有真感情的物件。

婚姻不是儿戏,这点他还明白,然而社会如此现实,谁又会对他这样一个半落魄的公子有感情?

寻寻觅觅无果,偶然间,一次酒会上瞥见了谢信尧的身影,他立即惊醒。

二十年前,谢信尧是个跛脚的少年,阴沉少言,如今,他高大英俊,事业成功,谈笑风雅,跛脚倒是依然跛脚,可那也成了瑕不掩瑜的小小缺憾,还让人觉得有点心疼。

白梓墨就像是忽然发现一直埋在土里露出一角的顽石其实是块美玉一样,对谢信尧抱着如获至宝的心思。

何况对方和他知根知底,又对他有过少年初恋般的感情,这不正是自己理想的结婚物件么?

苦等了对方三天,都没有见到人,今天上门终於得见,白梓墨更是对谢信尧的风度和气度满意,甚至折服。

也不知道是谢信尧本人有魅力,还是他身上的光环太多,太耀眼,一时竟然让白梓墨对他有了一见锺情的感觉。

许是自己前二十年都被蒙蔽了眼睛,竟没发现这人的诸般好处。

头脑发热的白梓墨直接无视了谢信尧冷漠的态度,只以为他还想从前那样,是个性格内敛,深沉,甚至对感情十分羞涩的人,一门心思的展开了荒唐的追求。

可谢信尧对他眼中的热情和言词上过分的亲切不仅毫无感觉,甚至微微觉得厌烦,而且他不懂白梓墨来找到自己到底有什么目的。

一手支撑着额角,他忍着不耐听对方回忆学生时代无聊的往事,最后不得不打断道,“梓墨,你我同学一场,有事直言就好,你也知道我的性格。”

白梓墨被他这样直接的态度弄得微微发窘,总不好直接说自己要追求对方,便胡乱扯了个投资项目做借口,说改天请他吃饭,详谈。

看看时间也不早了,谢信尧便吩咐赵叔送客,见白梓墨还用热切目光看他,却冷冷道,“你也知道,我有腿伤,不便下楼,实在不好意思。”

白梓墨这才得了个没趣,尬笑着走了。

可从那天之后,大宅日日都要收到白家少爷送来的大捧玫瑰。

谢信尧第一次看到就说,“扔掉!”

赵叔刚要倒进垃圾桶,却被乖乖拦住,“爸爸,这花好漂亮,别扔了。”

谢信尧却摇头,“喜欢的话,爸爸送你,这花无用。”

於是,日日来送花的,除了诚明,又加了白梓墨,还有谢信尧送乖乖的,一时让佣人都要忙不过来。

诚经理送的,自然要摆到主人书房里,白梓墨的要扔掉,少爷送小小姐的,则要摆在门厅。

如此繁杂,难免没有搞错的时候。

一日,诚明百忙中,拨乱来访,进门未见到谢信尧,只好去寻乖乖。

父女两个玩得开心,时间过得飞快,可等他把乖乖哄到上床睡觉,谢信尧还未回来,问过赵叔才知道,是有重要的酒会。

实在等不到人,诚明只能离开,走到门厅时,等着佣人给他拿手套和大衣的功夫,瞥见了门厅里的玫瑰花,发现上面悬着一张小卡片。

花体英文手写的雪莱,世人皆知的一首情诗。

抬头是“致信尧”,落款处,“白梓墨”。

诚明从佣人那里接过手套的时候,貌似不经意的问道,“白梓墨是?”

佣人明显一颤,但看到诚明威压的眼神后,不得不如实说道,“是少爷的旧友。”

诚明不再多言,戴好手套,快步出了大宅,脸上神情萧素。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长评的宝贝,长评发大红包,么么么~

当然,短评我也喜欢,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