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雪原双骑
李景珑亲手给大伙儿斟酒,说:“今年人这么齐,冥冥之中,也是天意。还来了两位新伙伴……”
鸿俊把身体朝后靠了靠,让李景珑斟酒,陆许则面无表情地看酒水入碗,那表情明显是“谁是你伙伴”。
“吃个尾牙。”李景珑斟了酒,举起酒碗说,“各位,一年辛苦了,干了!”
鲤鱼妖马上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起来,抖落一身葱姜蒜,端着小碗,说:“干了!”
李景珑便等了等,鲤鱼妖先干,接着众人才纷纷举酒碗,将酒一饮而尽。
“你们的规矩是鲤鱼先喝?”阿史那琼问。
“它是大伙儿的老大。”阿泰解释道。
鲤鱼妖说:“大伙儿吃吧吃吧。”
李景珑:“……”
於是众人举箸,鸿俊早已饿得不管你三七二十一了,筷子只朝那板栗炖鸡上扒拉。李景珑不等他动手,先把一个鸡腿夹给鸿俊。
“没想到今年发生了这么多事儿。”裘永思笑道,“在骊山分开时,还以为再也见不着了呢。”
阿泰笑道:“你小子来得最冲,还好意思说?”
莫日根打趣道:“什么时候再去流莺春晓?”
众人都笑了起来,阿史那琼问阿泰流莺春晓是什么,陆许则问鸿俊,鸿俊满嘴吃的,示意待会儿再给你解释。
李景珑吃了一点便叹了口气,说:“这回吃过酒,大伙儿又得散了,是吧?”
裘永思忙道:“不散不散!一起回去!”
李景珑:“……”
裘永思说:“都知道獬狱了,我和大伙儿一起行动。”
阿泰答道:“这回带琼过来,正打算回驱魔司。”
鸿俊吃了点儿东西,总算活过来了,问:“为什么?”
阿史那琼说:“没钱了,都被阿泰这败家子花光了。上你们长安赚点钱去,否则复不了国,都被这败家子花光了。”
众人:“……”
李景珑哭笑不得:“我们驱魔司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几个钱,随便一出手就是几千两银子。”
阿史那琼说:“这你就不担心了,我们自有营生。”
阿泰苦着脸说:“他们让我回驱魔司去,好巴着长史疏通疏通,做点小本生意。”
众人又笑了起来。
“你呢?”李景珑朝陆许问道。
陆许看了鸿俊一眼,鸿俊又看莫日根,知道对莫日根来说,这辈子最重要的就是找陆许了。
“你也跟大伙儿一起回驱魔司吧。”鸿俊答道。
陆许便点了点头,莫日根松了口气,感激地朝鸿俊笑笑。
鲤鱼妖便道:“干了干了!”
“老大你酒量不好。”李景珑忙道,“我替你来吧。”
鲤鱼妖坚持,李景珑只得与众人再干一碗。酒下了肚,除陆许之外,众人都有说有笑起来,席间所谈,俱是这半年里大伙儿并肩作战的过往。夜半闯平康里、战大明宫、计设科举考场,还被九尾天狐困在了一个山洞中,最后李景珑心灯爆发,众人方得脱困……
鸿俊听着他们的过去,想起那天在血池中,李景珑看见自己受制被割耳朵时,忍不住便抬眼他,恰好李景珑英俊的脸上带着酒意,也在看自己,两人目光一对,李景珑便微一笑。
李景珑左手按着右肩,活动胳膊,说:“你们说走就走,我带着鸿俊,一路往西北,险些连项上人头也送哥舒翰了。”
鸿俊想起两人来时,便忍不住笑,莫日根说:“你们一路上只游山玩水了吧!”
“游山玩水?”李景珑说,“小少爷不惯骑马,可是把我折腾得够呛。”
鸿俊不禁想起了李景珑给他上药那次,只满脸通红,却不接他的话。
李景珑问了众人是否回驱魔司,却独独没有问他,兴许在他眼里,自己一定是不会走的那个。
鲤鱼妖喝多了,摇摇晃晃地倒在桌上。酒过三巡,李景珑说:“喝了这碗,再不喝了。”
众人便又举碗,鸿俊见陆许不大想喝,便说:“我替你。”
莫日根接过酒碗,说:“我喝了。”
陆许看了眼莫日根,听众人说了这许多曾经的情谊,多多少少,生出向往之心,朝鸿俊问:“是真的?”
鸿俊一怔,想了想,“嗯”了声。
“长安好么?”陆许又问。
“只有冬天下雪。”鸿俊解释道,“是个好地方。”
莫日根说:“长安很美,到时带你回驱魔司,你会喜欢。”
莫日根有一句没一句地朝陆许答话,陆许已不那么冷淡,闻言便点了点头。
“这次来河西。”李景珑放下酒碗,想了想,忽然说,“最让我担心的,就是鸿俊身上的魔种。”
这话一说,满席便随之静了,鸿俊吃得差不多便放下筷子,怔怔看着李景珑。
“鸿俊。”李景珑又说,“大伙儿从来没嫌弃过你,咱们都是同生共死过的。”
鸿俊望向众人,裘永思笑道:“血池里头,是你与长史救了我。”
莫日根答道:“要不是你俩,大伙儿都交待了。”
阿泰则说道:“记得那会儿,咱们还一起找这伙蠢货不?”
鸿俊笑道:“记得。”
李景珑说:“心灯是你给我的,若不是你,今天我也只是个凡人罢了。”
鸿俊听到这话时,便避开了李景珑的目光。
陆许突然说:“许多事,冥冥之中,有着天意。”
“天意。”李景珑说,“不错。鸿俊,兴许心灯落在我的身上,也是这么一说。”
鸿俊依旧没有回答。
李景珑说:“总之,你得知道,这儿没有人嫌弃你,也没有人担心你身上的魔种。以后该怎么样,还怎么样,大伙儿与你一起慢慢地想办法,将这魔种取出来。”
裘永思说:“我想,这真是天意,鸿俊。正因如此,我们才有战胜天魔的希望。”
鸿俊点了点头,李景珑又笑道:“鸿俊,有什么话就说,别憋着。”
“好。”鸿俊笑道,“我知道了。”
“最后一碗!”李景珑再举碗。
陆许跟着喝了,阿泰说:“这可是真的最后一碗了。我来弹琴吧!”
裘永思说:“我表哥新作了一首,是很不错的,来来,我给你们唱了。”
众人当即洗耳恭听,阿泰轻拨数下巴尔巴特琴,裘永思便唱道:“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遝如流星!”
听到这诗时,鸿俊便又什么都忘了,心道这诗是人能写得出的?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众人同时喝彩道:“好!”
“这是李白的诗吧!”鸿俊道。
众人一同怒喝,让鸿俊别打岔,裘永思只笑吟吟地继续唱,那诗简直回肠荡气,听得与席者尽皆出神,到“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时,琴声止,落针可闻。
“正是李白。”裘永思说。
“李白是你表哥?”李景珑诧异道。
鸿俊听到这话,当即震惊了。
裘永思答道:“对啊。”
满座皆惊,然而更让鸿俊震惊的,还是李景珑的下一句。
“我怎么没听他说过。”李景珑自言自语道,“下回碰上了问问,你可别胡乱攀亲戚。”
“问就是。”裘永思笑道。
“你认识他?”鸿俊诧异地问李景珑。
这是这么多天来,鸿俊第一次主动朝李景珑说话。李景珑带着醉意与笑意打量鸿俊,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下回他来长安,约个时间,让他陪你聊聊?”李景珑说。
鸿俊:“……”
李景珑居然认识李白?!而且一直没说过?
“太白兄爱喝酒,我俩从前喝酒认识,便攀了个本家。”李景珑笑着答道,“惭愧没学几句诗文,钱都花在画啊酒啊茶啊吃啊上了。”
李景珑确实是公认的懂吃懂玩懂享受,裘永思出身汉人名门,却终究差了一筹,他拿着筷子,点了点茶杯,说:“表哥讲究投缘,不过鸿俊嘛,我想是能约到一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