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 岁月(六)(2 / 2)

开天录 血红 2847 字 2个月前

放下酒杯,小方朝着东边指了指:“看武国送来的邸报,说是……那边很不消停!”

巫铁微笑着点头,轻声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们去吧。人啊,就是这样……”

一日不过三餐,却要将那百万担的粮仓彻底填满。

一身衣服不过数尺布匹,却要在仓库内存上百万匹的绫罗绸缎。

夜间也就是一丈床榻就足以容身,但是每个人都恨不得有数万里的林苑宫殿。

人的贪婪,总是无穷尽的。

有约束的时候,还好,没有约束的时候,人心中的欲-望,足以摧毁掉一切。

娲岛没了,羲谷陨了,人族的两大精神领袖,和实际上的实力最强大的统领势力消亡大半。更重要的是,诸神陨落,天幕被撕开,外敌荡然无存,内部一切都蒸蒸日上、欣欣向荣。

人族百姓的高层,突然有一种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慌乱感!

我是谁?

我在那?

我要干什么?

哇,头顶压着的两座大山不见了,我原来是如此的兵强马壮……嗯,再翻翻族谱,原来,我们是人皇后裔,我们是人族正统,我们有责任引领人族踏上巅峰!

啧,如果有天外邪魔威胁,人族还不能内乱……这点觉悟,人族百姓的高层还是有的。

但是,但是,但是!

天外邪魔不是被全歼了么?

没有外部压力了啊!

我们这些人族百姓的高层啊,总不能每天吃饱喝足了晒太阳、养膘肉吧?

男子汉大丈夫,生当立不世功勳,养万年流芳!

巫铁在外乱逛的那几年,起初人族百姓,只是下面的小部落,小部族,大家相互之间,曾经因为猎场、牧场起过纠纷的,相互之间开始试探、摩抆。

今天你的公马,欺负了俺家的母马。

明天你家的公羊,勾搭了俺家的母羊。

后天你家的公狗,咬伤了俺家的母狗。

哎呀呀,是可忍不可忍,你家的小崽子,居然在牧场上、草丛中,把俺家的小姑娘给祸害了!

两个人口过万的小部落,於是乎‘叮叮当当’的就大打出手!

原本在天幕被破开之前,人族的万人左右的小部落,头领大概也就是胎藏境的修为,数千族人斗殴,那场面也大不到哪里去。

但是天幕破开后,人族的修为水平飙升,成年人基本上都有了神明境的实力。

数千族人斗殴,那就是数千神明境在大打出手。

如果是真正的自己修炼上去的神明境,下手多少有点轻重。而这些在短短几个月、一年多时间内突破的,依靠天地外部条件突破的神明境,他们懂个鬼的下手有轻重。

数千神明境一通暴打,一时间方圆数万例山川河岳尽成灰飞。

两个小部落除了参战的战士死伤大半,他们在后方观战的族人,他们的妻儿老小,更是直接在对轰的法力波动下化为缕缕青烟。

这样的事情不是一次两次,而是数千次、数万次……

人族百姓,大小数千个氏族分支,每个氏族分支下面有强大的、弱小的部族数以万计,每个部族分出去的分支部落犹如天上繁星,不可计数。

小部落的摩抆,迅速引发了中等部落的摩抆,然后就是大部落的摩抆。

大部落打得头破血流,立刻告状告到了自家所属的部族族长面前,部族族长们出面,相互指责谩骂,好些人脾气一上来就大打出手。

部族族长、长老们有了死伤,於是事情立刻闹到了各个氏族的支脉家主和长老们面前。

各个氏族的支脉纷纷兴奋的出动了,数以万计的族长、长老往来乱奔,四处聚会,合纵连横,酒宴谩骂……

这一日,扶风氏和有陶氏的两个分支氏族,突然为了一件莫名的谋杀案摆开了兵马。

双方各自动用了二十几个下辖大部族的兵力,各自出动了超过千万的精锐士卒……在短短半个月内,双方损失超过百万,一片方圆上亿里,原本水土丰美的好牧场,硬生生变成了一个大天坑。

扶风氏、有陶氏的大族长暴起,两人单约赴会,商议处理办法。

结果两位大族长在单独见面时,两人拔剑相向,分别重伤而回。

扶风氏,有古巫族的血脉。

有陶氏,有古人皇的血统。

两个氏族都是姻亲遍天下,血脉兄弟满人族的大氏族。

摩抆更盛,更加激烈。

就在巫铁慢悠悠的走进山风城,准备找小方几个人喝酒的那一天,在人族一号命场上,有熊部和九黎部突然翻脸,因为曾经的老祖宗的某些不知道真假的仇怨,爆发了全面冲突。

尊级大能在天穹之上互轰。

神明境高手在高空中厮杀。

一条条战舰浮空,炮火将天空都染成了通红。

无数战兽嘶吼着,战禽尖啸着,疯狂的撕扯在一起。

无数神通法术,无数咒术秘法,犹如暴风骤雨一样席卷天地。

那些战舰, 那些战具,那些战兽和战禽,还有那些偷偷摸摸藏在手中无数年的神通秘法,咒术巫术,原本都是各大氏族为了迎战天外邪魔而做的准备。

战战兢兢的准备了无数年,这些手段没有用在天外邪魔身上,而是砸在了自己的血肉兄弟身上。

血流成河,屍横遍野。

失去了娲岛的制约,失去了羲谷的镇压,人族百姓突然觉得——老子抖起来了,老子蹿起来了,老子终於不用做孙子,可以当家作主了!

战火肆虐,在人族百姓中迅速的弥漫。

“你们说,他们求个啥呢?”小方醉醺醺的问巫铁:“他们那些大人物,一个个高高在上,什么都有了……他们还求个啥呢?”

“那张,位子喽!”巫铁耸耸肩膀,筷子如闪电一样落下,抢下了盘子里的最后一块猪头肉,惬意的塞进了嘴里。

他在山风城,一住就是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