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一章 梅林:不列颠剑圣就是我!(2 / 2)

宇智波斑......

“那...是什么东西?”

看着已经完全变成了石头的罗阿,宇智波斑感觉嗓子有点干。

跟这三人这么长时间。

这三人给自己的最大感觉就是不靠谱。

然后便是实力强横。

梅林也就罢了,最多也就是拿出剑来对砍,宇智波斑自信。

自己套上须佐能乎铠甲,再加上自己的轮回眼以及忍术和各种手段,应当是能赢对方的。

但吉尔伽美什——

这种名为宝具的东西。

简直层出不穷,有些的效果就是自己也感觉脑壳儿疼。

太鸡儿有钱了。

最主要的是,你完全不知道他下一刻会拿出什么东西来跟你干架,就算你一刀把他肘子剁下来,说不定人家套个宝具,还能在跟你大战三四百回合。

死暴发户!

“美杜莎之眼,这玩意儿你也有?”

梅林咽了一口口水,脑袋则是缩了缩。

拥有梦魔血统,理论上来说梅林是不死不灭的。

但这并不代表梅林无解。

比如直死魔眼就很有可能找到梅林的死线。

到时候从概念上抹除,就算是梅林也活不了。

然后就是美杜莎之眼了。

人家杀不死你,完全可以将你变成石雕。

虽然并不是杀死,但是意识缺失陷入了永久的沉睡之中,几乎和死也没啥区别了。

这么危险的东西,梅林突然感觉以后还是少惹面前这两暴发户比较好。

“当然,本王的宝库包罗万象,就算是冈格尼尔也有哦,你要看看吗?”

金闪闪看向梅林不怀好意的说道。

“人次的王啊,还请务必不要!”

梅林秒怂。

“切~”

“美杜莎之眼,最高位的魔眼,拥有能够将其他人石化的能力,罗阿拥有着能无限转生的特性,虽然本王也有着有可能击杀对方的宝具,但毕竟是借助世界的特性完成的术士,本王也不确定到底能不能杀死他,不如直接带到那里好好炮制。”

金闪闪开口道。

梅林......

贤王闪......

两人几乎是用一种近乎诡异的表情看向金闪闪。

“你们这样看着本王干什么?”

金闪闪有些不解的问道。

“年轻的王啊,方便问一下,您到了那个世界之后的经历吗?”

“本王也很感兴趣。”

两人直勾勾的看向金闪闪。

金闪闪的脸色瞬间就黑了。

经历?

有那玩意儿吗?

本王难道会跟你们说本王被一个人类剁了1、2、3......次肘子?

本王难道会跟你们说深夜给一个少女送外卖拯救了冬木市半数的生灵, 甚至因为这个原因还被冠上了热心市民金先森的称号?

本王难道会告诉你们,本王萌上了伊莉雅,然后甚至想砍死那个挖心的吉尔伽美什?

(╯‵□′)╯︵┻━┻

本王砍死你们个王八蛋啊!

“带上这个家伙回去!”

吉尔伽美什看着志贵和罗阿黑着脸说道。

虽然没找到公主,但收获了两双不同类型的直死魔眼,也还凑活。

剩下的就是苟发育了。

盖提亚苟了三千年,始皇帝苟了两千多年,本王要苟三千零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