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有的人想听他唱与德兰麦亚国王齐名、同样以勇武、智慧和仁慈受人爱戴、让人崇拜的伟大君主、温斯顿帝国国王路易斯-弗拉维尔-德-赫诺尔陛下的赞歌时,这个游荡的金发歌者总是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告诉提出要求的那位客人,路易斯国王只不过是个懦弱、愚蠢、连自己的家人和兄弟都保护不了的笨蛋而已,没有什么了不起。而关於路易斯国王的一切英雄赞歌都不过是些二流诗人的夸大其词而已。
最让我痛恨的是,在起初的那几年里,这个英俊潇洒神采不凡的吟游诗人从来也不掩饰对我老婆——酒馆老板娘和面包师玛利安——的尊敬和热情,每次他来的时候总不忘记给她带上一份珍贵精致的礼物作为他的“小小心意”,而这些“小小心意”即便作为法尔维大陆各各国家王室之间相互的馈赠也绝不会显得寒酸。那时候,每当我看见玛利安把这些礼物穿戴在身上,虽然口头什么也不说,可心里总觉得有些酸溜溜的。
不过后来我们都上了年纪,这些让人尴尬的事情也就逐渐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
他是谁?别白费心机了,无论你给我什么好处,我都不会把他的身份告诉你的。
你说什么?为什么不把这个调戏我老婆的家伙好好教训一顿?
嘘,不行,用擀面杖也不行。你希望看见我明天因为用擀面杖行刺温斯顿帝国皇帝路易斯二世陛下被送上绞刑架么?
哦,对了,我刚收到一封我哥哥皮埃尔的信,信上说他的二女儿劳拉上个月刚生了个女儿,他现在已经是两个女孩的外祖父了。这还不够,最让人高兴的是,就在劳拉分娩的第二天,她的母亲、皮埃尔的妻子、我的嫂子珍妮也在同一张床上生下了一个女儿,这已经是他们的第七个女儿了。皮埃尔一直为没有一个名叫“杰夫里茨”的儿子而耿耿於怀——那是他曾经在三十年前答应过我的,看来这个约定他是很难完成了。
我倒不因为没有一个和我同名的侄子而感到遗憾,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自己弥补了这方面的缺憾。我有一个儿子,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这个捣蛋鬼从小就让我失望,七岁那年,我盛了一小杓低纯度的麦酒去喂他,席勒姆多亚在上,那真的只是一小杓,连他的小嘴唇都不能全沾湿,结果他居然在床上躺了整整十五天,全身长满了红色的疹子,吓得我连忙请米莉娅来给他看病。在看了他的病之后,米莉娅又给我讲了许多我听不懂的话,说他是什么“酒精过敏体质”。就因为这件事,玛利安差点把一个酒瓶塞到我的胃里去。喝酒居然会“过敏”(我不太明白“过敏”是什么意思,大概就是酒量很差,一喝就醉的意思吧。恩,一定是这样的),这简直太让我伤心了。原本我还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一流的酒馆老板、和他在一张桌子上痛快对饮呢。
最让我生气的是,在这个小混蛋十六岁那年,狂热的骑士小说和金发吟游诗人的英雄赞歌冲昏了他发育还不健全的头脑,让他说出了“男子汉的荣誉在剑锋上,不在酒杯里”这样明显逻辑混乱的话来。就在我用宽腰带和大巴掌让他记住了他爷爷传下来的“酒馆老板是世上最有前途的职业”这句祖训的第二天,他居然留下了一张纸条,一个人偷偷跑去参了军。
在完成新兵训练、得到一个短暂的回乡假期的时候,他一个人在街头站了很久,一直不敢回家。要不是后来我把他领了回来,恐怕他会一直站到天黑。
那时他看我的目光怯生生的,既羞愧又害怕,但掩饰不住的却是一个军人的自豪。他的脸黑了,身体也比以前壮实了很多,看上去不再是个男孩,而是一个男人了。
在他回家的三天里,我一句话也没和他说,他也不敢理我。直到他离开家的时候我才终於忍不住拉下老脸对他说了一句:成不了英雄,也要做一个好军人。
他搂着我哭了,像个男人一样掉下了眼泪。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他穿上铠甲手持短剑的样子英俊得让人着迷。
现在,他已经是德兰麦亚王中最年轻的军团后勤调度官了。我知道他会干得很好,在这方面他是很有才能的。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的儿子名叫弗莱德,弗莱德-基德。我并不指望着他能成为和我心中的那个弗莱德同样了不起的大人物,我只希望他能成为一个好人,一个正直、勇敢、忠诚於友情和责任的好男人,希望他不要辱没了这个像金子般熠熠生辉的光荣的名字。
哦,玛利安又在抱怨了,说我躲在柜台后面偷懒,让她一个人忙前跑后累得要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个女人变得越来越唠叨,脾气也越来越差。她在年轻时犹如百合花般纯洁无瑕的笑容已经被一张酒馆厨娘凶恶的大胖脸所取代,曾经窍细醉人的腰肢现在也变得粗大滚圆,就像是一只盛放麦酒的重磅酒桶。她现在总是絮絮叨叨地讲述自己的不幸,说什么她曾经有机会做一个皇后甚至女王的,不知当时她的心窍是被哪块蜂蜜还是糕糖迷住了,居然让她选了一个又丑又没出息的酒馆老板做丈夫。
上一次说这话的时候,她正在整理储藏室,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里翻出了我年轻时穿过的铠甲。这个老婆娘不知发了哪门子的疯,拚命清洗抆拭着这套铠甲,还在上面抹了一层精亮的油脂,非要我穿上给她看不可。我拗不过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自己的大肚皮塞进了这件铠甲中,至於下半身的护具是无论如何也套不上去了,那样子丑怪得让我浑身不自在。
可玛利安看见我这个样子两眼发亮,她那张长满皱纹和横肉的老脸居然泛起一层羞怯又兴奋的红晕来。就在我想要脱下这套捆得人难受的铠甲时,玛利安忽然扑上来狠狠地亲了我一口,然后揪了揪我的胡子,说了一句“老死鬼”,然后就走出了门去,害得我挣扎了半天才把那件该死的玩意从身上脱下来……
一片欢呼声响起,酒馆里,一群爽朗又热情的年轻男人们大声欢笑着,用力将手中盛满麦酒的杯子碰在一起。琥珀色的麦酒泛起一层厚厚的泡沫,欢快地冒出杯沿,在灯光下泛起一层晶莹的光亮。
这就是我,一个普通酒馆老板的生活。它简单而快乐,有我所希望的一切。
我曾有幸和这片大陆上那些最勇敢最杰出的人们站在一起,在他们身边看着他们亲手缔造一段伟大的历史。
但是,我从来也不属於他们中的一个。
在历史的苍穹中, 被选中的人会成为星辰,照亮整整一个时代,接受后世万代的景仰。
我们称他们为“英雄”。
我从来都不是英雄,我这一生中最荣耀的时刻,不过是在英雄的身侧,看他们亲手抆亮历史的夜空。
或许我可以说,我是在那片星光闪烁的苍穹下,真实而微不足道的……
一个倒影……
(周末有一个外出安排,恐怕必须等到下周才能把剩余两章外篇全部放出。
许多读者大人问我下一部小说的安排,这真是让我惭愧了。新小说的进展很糟糕,速度慢、思路乱、写得极没有感觉。我真有点担心自己是不是在《星空》里倾注了太多的热情和心血,以至於把自己的积累掏空了。
恐怕我不得不重新整理一下思路,才能继续下一部小说了。另外出於私心的考虑,我还得多攒点字数。这样一来,两三个月内恐怕是不会有动静了。非常感谢大家的热心,并向大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