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风雪地呼啸,蹄声越来越近,原本散布开来的逃奴队伍,已然缩成了一团,女人和孩子,还有老人,被包围在中央位置。
三十多名拿着武器的青壮逃奴,紧握着手中的武器,努力地瞪大眼睛,朝着那蹄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作战经验极其丰富的达玛仅仅从密集的蹄声中,就已经听出了,至少有近百骑兵正朝着这边驰来。
这个数目的骑兵的出现,达玛很清楚,自己与弟兄们逃亡的旅途,怕是已经到了终点。
“弟兄们,怕不怕死”达玛怒吼道。
“不怕”那些与他一同征战沙场的奴兵们,此刻全都抛却了面对未知死亡的恐惧,齐声狂吼起来。
一位左手缺了两根手指头的奴兵,瞪着血红的双眼,露出了一个疯狂的狞笑。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老子当了半辈子的狗,今天,要做一回自己。”
“来吧,吐蕃的狗杂碎们,快来啊”
一声声地咆哮声,终于传入了那只追索这只逃奴队伍的吐蕃骑兵耳中。
为首的百户赞甲听到了那风雪之中的咆哮,两眼危险地眯了起来,抬起了手臂,比划了一个手势。
身边这些精锐的吐蕃骑兵,开始排列成了一条横线,缓缓地朝着那不足百步外的逃奴队伍进逼而去。
赞甲矜持地策马在最前方,打量着那只逃奴队伍中,最壮实的那个蛮汉,厉喝出声来。
“奴隶们,放下你们的武器,乖乖的跟我回去,虽然你们会死。
但至少那些还没有车轮高的奴隶,还能活着。”
“如果你们胆敢反抗,我会杀了你们所有人,然后,把你们此刻保护的那些奴隶,都剥了皮,往他们的肚子里灌烧红的铜水”
听到了赞甲的威胁,达玛扭头看向妻子,还有被妻子紧紧抱在怀中的女儿。
他愤怒地敲击着自己的胸膛,断掉了刀尖的战刀,指向前方。
“狗杂种有本事来啊就算是死,也要让你们这帮子狗杂种知道我们宁可去死,也不会再当你们的奴隶。”
看到这帮子逃奴污言秽语不绝,赞甲那被寒风吹得发青的脸,此刻已然罩上了黑色。
“既然你们这帮子猪狗不如的东西想死,那我就”赞甲的大手刚握住了腰畔的刀柄。
突然心中一悸,下意识地扭头,朝着一旁望去,那边,似乎有什么动静。
不光是他和那些吐蕃骑兵,达玛等人也错愕地看向那个方向,似乎又有人来了。
而且应该也是一只规模不小的骑兵,正朝着这边疾驰而来。
赞甲不禁抿了抿嘴皮子,难不成,还有其他逃散的兵卒,去其他部落求援了
蹄声越来越近,巨大而又沉重的铁蹄,踩踏在那枯草与雪地上,溅起了碎草屑和雪沫。
那只铁蹄刚刚消失,又有一只铁蹄踩下,绵绵不绝,生生将那片雪原,踩露出枯草和那发黑的泥土。
铁骑狂奔在风雪之中,为首的,正是强巴,这位昔日的奴兵,而今,却已经是大唐校检校尉。
他的身边,则是一位衣着褴褛,披头散发的逃奴,正是这位逃奴指引着方向,而强巴率领着三百姚州都督府义军铁骑,狂奔而来。李夫人不禁一乐,对于这位给夫君治足疾的程处弼,她也是久闻大名。
“哦就是那个喜欢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程三郎”
“对,就是他,他之前问孩儿何为侠,孩儿行侠仗义,流浪江湖多年,自然知道。”
“可是他那句话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让孩子深有感触,每每思及这句话,便觉得心潮澎湃,难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