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子妃整理的案件中,因遭受家法私刑或恶意凌虐的那些人,不论是儿媳、庶子、姨娘、兄弟乃至年迈的长辈,最终酿成的惨剧,不仅仅是几个人的性命受损,那些施暴者和无辜的家人邻里,都受到了报应和牵连。
十一桩惨案中,某地一把火烧了半个村子,只因家中原配的孩子受不了继母的虐待,寒冬腊月躲在草垛里引火取暖,结果半片村庄陷入火海,死伤无数,他们年幼的生命也离开了人世。
然而那一家纵恶的,并非继母一人,连生父都嫌弃原配的孩子是累赘,偏又在原配娘家来讨要孩子时,索取高额礼金,说给他们不如卖了还能换几个钱,或是留在家里干活充劳力。
这件事从头至尾数年,村民尚且无辜,但对此毫不在乎的地方衙门,逃不开干系,往往一句清官难断家务事,就连性命都能不管不顾,最终酿成惨祸,他们又背负不起。
每一个案子,字字泣血,而多达十一宗恶性案件,来自全国各地,竟然就发生在最近的三年里,三年就如此之多,再往前三十年三百年,可想而知。
太子妃所求,仅仅是那些遭受虐待的人在向人求助时,能得到律法的保护,并明确地方府衙不可推卸的责任,可大臣们还是认为,家务事与刑案很难区分,一句“清官难断家务事”仿佛赤脚医生的狗皮膏药,包治百病。
太子立于大殿之上,冷声道“诸卿的顾虑,我能理解,无非是推行普法的艰难,泱泱大国,一道御令尚且要传半个月之久,何况是将影响百姓与朝廷的新法。那么就从这十一桩案件起,从十一处事发地衙门向外推广,我会敦促太子妃做下周密详细的计划,但需要几位大臣的辅佐参谋,可有卿家自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