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地泽监临一(1 / 2)

正文 第十五章地泽监临一

公元前213年,也就是戊子年,生肖鼠。戊因处于十天干的中间位置,指方位中央,也代表土,别称著雍,主和养万物也。

这是贾儿出山和秦国“伐楚袭魏”后第十三个年头,也是本故事进入第二个生肖循环的第二年。

下面,用诗经国风郑风中一首诗遵大路开始该年度故事,诗曰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袪兮。

无我恶兮,不寁故也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

无我丑兮,不寁好也

秦在五岭开山道、加筑三关,即横浦关、阳山关、湟溪关,打开了沟通南北的三条孔道。

横浦关、阳山关、湟溪关就是当年赵佗、屠睢、任嚣分别在大庾岭梅岭、骑田岭、萌渚岭建造的关卡。

秦始皇为了有效地控制辽阔的国土,下令遣有罪的官吏修筑名为“驰道”的战略大路。

附杨修驰道一首

路平如砥直如弦,官柳千株拂翠烟。

玉勒金镳天下骏,急于奔电更加鞭。

这已是嬴政三十四年秦始皇九年,在秦始皇于咸阳宫举行的宫廷大宴上,仆射周青臣因进献绝代美女娥房而圣眷正隆,恃宠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事。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

齐人淳于越博士针对周青臣的腴词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他说“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辅枝。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腴,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丞相李斯明确表示不同意淳于越的观点,他反驳说“周文

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

随后,李斯为了迎合秦始皇统一言论的需要,将卫鞅“燔诗书而明法令”政策扩大化,上表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表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颁行挟书令,亦称挟书律,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令下三十日不烧者“黥为城旦”即刺面后服筑城劳役;此后若有敢谈论诗书者“弃市”在闹市处死示众,“以古非今者族”即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此即为“焚书”,也是秦始皇坚持法术治国为统一思想在文化方面采取的一项具体步骤,使得春秋以来蓬蓬勃勃自由思索的那种精神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击。

从卦象上看,“焚书”有其必然性。因为,“书”为笔墨春秋,今年又是鼠年,为子,属水,这突出了“书”的墨水特征;自喻“水德”的秦始皇及其与猪有缘的秦国都具备水的属性,合起来对上了坎卦,卦辞曰“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意思是说“胸怀诚信,心中便豁然贯通。意志坚定而刚毅的行为将受到尊重。”

实际上,坎卦象征重重险陷,“书”从此踏入“习坎入坎”之途也就是命运使然啦然而,这何尝不是以秦始皇为首的秦国之命运啊

附章碣焚书坑一首

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

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