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献策(1 / 2)

在华山派的陈非凡,用实际情况给那些华山弟子证明了,他为什么能够受到岳不群的重视。

自从岳不群帮他引气入体之后,陈非凡每天就沉迷在修炼之中,仅仅一个月之后,陈非凡就已经达到基础功法一层的境界。

其实这也是陈非凡厚积薄发的结果,在修炼内气之前,陈非凡早就研究过了内气修炼的细节。再加上他本来就意志坚定,耐得住寂寞。这一个月里,他除了修炼之外,基本上也就没有做过其他的事情。

岳不群看到陈非凡的般成绩,心中自然也是满意。虽然现在陈非凡的年纪已经大了些,可是如果能够一直保持这个势头,那么也可能迎头赶上。

陈非凡被岳不群点名,树成了典型。不过这却并没有让陈非凡和华山派的弟子拉近距离。

现在华山的弟子年岁基本都不是太大,这些弟子都是少年心性,在师傅师娘的庇佑下,他们基本上就和陈非凡以前见过的上高中的孩子差不多。

在岳不群的严格要求下,他们倒是能完成每天的功课,可是一旦功课完成,他们就开始自由放飞了。

在陈非凡没来之前,也曾经有几个像陈非凡这般刻苦的人。只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那些人也慢慢开始松懈。

能坚持到现在的那几个,基本上也就是核心弟子和最接近他们的那些。而那些人和陈非凡已经不在一个层次。

在这些学渣弟子的眼中,陈非凡就是一个异类,在他们看来陈非凡就是为了在岳不群面前挣表现。

对于着些师兄弟的看法,陈非凡并不在意。在这个副本中间,他本来就没有想着做其他的什么事情,也就用不着将就这些人。

人员骤降之后,现在的华山派屋舍本应该很宽松。可是因为缺少维护,很大的一部分房屋都已经废弃。

就像现在陈非凡也是住在一个大通铺上,整个屋里一共有八个人。这样的环境陈非凡虽然能够适应,可是这些弟子到底还是对陈非凡练功造成了影响。

既然不适应,陈非凡就决定向岳不群和宁中则提出了意见。在一个练功的休息空挡,陈非凡就找上正在谈话的岳不群和宁中则。

“非凡见过师父、见过师娘。有一件事让非凡现在饱受困扰,我希望师父、师娘能够许我做一件事情,来解决我现在的这点烦心事。”

陈非凡的突然打搅让岳不群夫妇很不适应。他们以前的那些弟子向来对他们都是毕恭毕敬的,那里会像陈非凡这般无礼。

不过现在陈非凡已经找上了门来,若是轰出去,那么是一件很掉份的事情。

岳不群和宁中则互相对视了一眼。随后岳不群就面带笑意的问道“是非凡啊,怎么这是来我们华山剑派之后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么你且说来让我们听一听,我们倒也想知道你们这些刚入门派的弟子到底是怎么想的。”

听到这样温情的话,陈非凡不得不佩服这对夫妇的本事。他们能够让这些华山派弟子如此敬爱,并非没有原因。

“启禀师傅、师娘。我在我们华山派内还算适应,只是弟子看到我华山派内许多屋舍已经荒废,心中不舍。”

陈非凡的这句话明显是戳到了岳不群的痛处。现在的华山派和几十年前的华山派确实已经大不相同。他们夫妇每每看到那些废弃的屋舍,何尝不想进行一番修缮。

可是要修房造屋要的是真金白银,对于现在只能算是勉强应付的过去的华山派,这就显得太过奢侈了。

“这个事情暂时不用非凡你操心。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好好修炼内功。等到我华山派日后重返往日辉煌的时候,这些屋舍自然会被修复。”

“以后这些屋舍会被修复那是自然的事情。不过弟子现在的意思是,我能不能自己先修复一二来用着。就这样废弃着,弟子觉得实在太过浪费了些。”

陈非凡说的这么明白,岳不群两人立马会意过来。这几日他们也听说了陈非凡和其他弟子的一些矛盾,现在让陈非凡过来找他们,显然是想自己住单间了。

“修缮房屋自是可以。不过这些宅院是我华山派的资产,所以如何使用,还是得统一安排。”

宁中则作为华山派的大管家,自然不会松开这个口子。若是华山派内的这些废弃屋舍谁修缮了,谁就能占有使用,那么华山派很快就会分化。

如果说宁中则只是站在了一个大管家的角度,那么岳不群则是有些恼怒了。他一脸严肃的望着陈非凡,顿时化作了一个学塾的严师。

“非凡,我知道你是富贵人家的子弟。在华山派有些不适应很正常,不过你来我华山派是为了学习武艺的,而不是个人享受。

要是我华山派的弟子人人都像你这般,那么怎么会有今日盛况。你现在先回去好好练功,等到你打通六条正经的时候,这华山派自然会有你一间单独的屋子。”

若是其他弟子听到岳不群这话肯定就直接退去了,不过陈非凡显然不会。他的脑子飞速运转,想着解决的办法。

“师傅你说的是。但是为华山派舔砖加瓦,也是每个华山弟子想做的事情。武功虽然重要,但是门派的壮大并不仅仅只看武功。

那怕是武功修为不高的这些人,师傅你其实也应该给他们一些尽心的机会。

就像我想修缮房屋虽然有一些私欲,但也有公心。除了我自己想要一个小间之外,我还可以修缮出其他三间屋子,由师傅师娘统一分配。

我觉得师娘说的话,其实很在理。这些屋舍的使用方法,确实得统一安排。

只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华山虽然有以修为高低为标准的排名,可是我觉得还需要有一套以功绩高低衡量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