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被知青抛弃的儿子(3)(1 / 2)

最小的弟弟一直都没有取名字, 没办满月酒, 百天的时候又赶上农忙, 就更不可能办百日宴了,所以这孩子出生三个多月,连个来添礼的人都没有。

秋收对于农人来说是一年最重要的时候了, 一刻都耽误不得, 否则的话,赶上下雨阴天, 已经成熟的粮食就有可能烂在地里, 从而减少收成。

所以到了秋收的时候, 但凡是能下地干活的人,就没有一个能在家闲着呢,包括七八岁的小孩子, 重活干不了, 跟在大人后头捡块儿红薯总是能做的。

叶翠萍他爸虽然是村长, 但是对于这样的农忙也早就已经习惯了, 年年都要参加,谁也不能例外, 不光是她,她妈也得去地里收粮食。

因此家里头这三孩子是没人照看的,她也没法把仨孩子全都带到地里去, 毕竟老三刚刚百日, 太小了, 她一个人也根本没办法在田间地头照看三个孩子。

林泽就是在家负责看俩小孩的, 当然也没多少事情要做,看着二弟别让他摔着,给三弟换尿布,哭的时候哄一哄,要做的事情是真的不多,他妈至今都坚持不让他碰火,所以想要烧水做饭也是不可能的。

每天的早饭和午饭,都是他妈从地里赶回来再做,他妈要喂三弟吃奶,给二弟喂饭的事情就是他的了。

白天的大部分时间,家里头就只有他们这仨小孩儿,倒是给林泽投喂弟弟了机会,二弟这个年纪已经什么都能吃了,鸡蛋、肉粥、火腿这些都可以,没什么忌口的,只要注意别吃撑着积食就成。

但是三弟就不成了,刚刚百天的小娃娃,他的空间里也没有准备奶粉,更不用说是婴儿米粉了,所以只能给三弟熬小米粥,而且是只喂米汤,不喂米粒。

因为吃的不错,大半个月的秋收之后,林海瞧上去脸上都比之前有肉了,林泽倒不是很明显,但是这半年来,个子长得特别快,裤子都已经露出脚腕一大截了。

最小的老三,刚生下来的时候又瘦又小,现在也不胖,但可能是因为长开了,虽然没有白白嫩嫩,但瞧着还是挺可爱的。

连王大芳都跟闺女说这仨外孙子养的好,闺女家里平时吃什么,她不是不知道,仨孩子能长成这样,绝对跟吃的东西没关系,可能是随了老林家吧,林华就长得好,在知青点数一数二的,放到整个公社那也是能拿得出手的。

当年她闺女可不就是被林华的长相迷了眼。

秋收过后,地里的农活总算是没有那么多了,但人也闲不下来,只能说劳动量没有之前那么大了,叶翠萍不光是有时间照顾孩子了,还有时间来收拾自己。

这年头也没什么保养方法,更没有这份余钱,叶翠萍能做的就只是用淘米水洗手;洗脸而已,出门的时候,戴上帽子,穿上长袖长裤,免得脸被晒的更黑。

整日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林泽也没看出来他妈这张脸有什么变化,不过气色确实是比生孩子那会儿好多了,也不枉他每天晚上都偷偷往汤里放保健药品。

天儿慢慢冷下来了,山上再也找不到一棵野菜,好在跟初夏的时候不一样,现在这会儿粮食还是够吃的,就是不敢敞开量的吃。

好几天之前,林泽就觉得他妈有些心事不宁,时不时就发呆,昨天风那么大,晚上还特意烧水洗澡,怎么想怎么都觉得不太对劲。

“我明天跟你大舅一块去城里头找你爸,让姥姥到家里来陪你们,你要好好看着两个弟弟,别惹姥姥生气,妈过几天就回来了。”叶翠萍嘱咐道。

林泽能够看得出来,他妈对这一趟去城里并没有什么信心,根据他从前的记忆,他爸和他妈两个人之间的段数实在是差的太多了,好在有大舅跟着,就算沾不了光,那也能保证他妈吃不了大亏,不会让渣男耍的团团转。

这个年代,进城还是一件相当稀罕的事情,所以要准备的东西还挺多的,除了相关的证明以外,最重要的东西就是食物了,从哪儿买的都不如自家做的实惠,所以来回路上兄妹俩都打算只吃干粮,两布袋儿的杂粮窝窝头,幸亏现在天气冷,换做是夏天的话,这些干粮还真不一定能搁得住。

王大芳直接搬到了闺女家里,晚上陪着三个外孙一块儿睡,一日三餐也都是她来做,老大跟老二直接跟着大人吃就行,没什么讲究,但是老三就不行了,才半岁,也就是能吃点米糊糊。

不过自打照顾这仨孩子一日三餐开始,她才知道,外孙子有一个算一个,饭量都不大,而且还有点挑嘴,尤其是老二,放了玉米面的窝窝头都不乐意吃,一点儿一点儿的往嘴里塞,简直就是在吃猫食。

她都不知道是她饭做的不如闺女好吃,还是外孙子天生的富贵命,真就跟那地主家的小少爷一样,吃东西又慢又挑,人家两碗不够,他们半碗就够了,也不知道到底是好养还是不好养。

不过倒是都挺好哄的,平时也不怎么哭闹,尤其是老大,跟个小大人一样,还会主动给她帮忙,可见她闺女的福气都还在后头呢。

要是林华那个没良心的真打算抛妻弃子,错过了这么好的孩子,以后指不定怎么后悔呢。

叶翠萍这一走就是大半个月,走的时候忐忑着急,回来的时候倒是有个笑模样了。

林泽下意识挑了挑眉,难不成这其中还真有什么误会,他爸不是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