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虹散去,化作无数华彩。
而字迹上透露出的金光,也收敛到了字体之中。
没有之前那般刺眼了。
但是墨香浓郁的文字仍然散发着淡淡荧光。
这便是字字珠玑。
珠玑,指的就是珍珠。
但谁也不会拿珍珠来和这幅字对比,这是一种侮辱。
仅从“镇国二字,就能看出叶宁所写的这首蝶恋花有着怎样的地位。
寻常文人,能做出几首鸣州之作,就可以被称之为诗人了。
远近闻名,代代流传。
而镇国之作,世所罕见,大周上一首镇国诗词,还得追溯到数十年之前
儒道没落,文道不昌,自然使得文人的水准下降。
从这个角度来看,叶宁所写的这首词,实在是弥足珍贵。
“真是三生有幸,能亲眼目睹一首镇国诗词诞生”
“读了这首词,我已无心寻欢作乐了,只想纵酒高歌,欢庆此文坛盛事”
“有这一首词在,叶大人今后将会成为青楼女子最欢迎的客人。”
众人感慨连连。
他们依旧沉浸在极大的兴奋和震撼之中。
有不少人望着叶宁的眼神已经变成了崇拜,莫非是圣贤转世一个人的才华怎能到这种程度
实在是让人羡慕啊。
春风楼之中的所有女子,望着叶宁的目光都水汪汪的。
甚至身子也软了
“叶郎”
多少女子痴痴念叨。
那火辣的目光,足以融化百炼钢。
没办法,这首词对女人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再加上叶宁名气极大,又长得俊俏,怎能不让人“眼馋”。
许多花魁暗暗想着,若是能和叶郎一夜鱼水,那这辈子也算是值了。
如此露骨的眼神,让叶宁背后一阵发冷。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没有穿衣服一样,被女人看的浑身不舒服。
“坏了,他们馋我的身子”
叶宁警惕了起来。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男人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毕竟有太多女人馋你的身子。
他还是低估了诗词对这个时代的杀伤力,写完之后,抬头一看,众人又哭又笑的,让他倍感荒谬。
“叶大人之才华,在下佩服。”
蔡向高躬身拜下。
这一拜,透着个心甘情愿。
他还能有什么不情愿的呢
早在叶宁写下半首词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
等到整首词写完之后,他其实就已经忘记了自己正在和叶宁较劲。
因为那听起来就像是个笑话。
自己是多么不知天高地厚啊,竟然要和叶宁比试诗词
“我与他的差距,正如萤火比与皓月,驽马比与麒麟”
蔡向高心中苦涩。
其实也没有那么苦。
能亲眼目睹一首镇国词出现,对于他来说,也是无比荣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