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107(1 / 2)

“莫旗, 这又是谁”

哪个阿猫阿狗,这么大的胆子,下他们的通缉令。

洛青曜听到这个名字第一反应就是去问谢燃灯, 他做事一向喜欢斩草又除根, 和他有仇的人基本上都化成了灰, 别说坟头草了,连坟都没有, 可以说是从根本上杜绝了他们修炼成鬼修来找他们报仇的机会。

谢燃灯对这个名字倒是有些印象 “莫旗, 魔七,他曾经是魔王麾下第七员大将。”

他面上上不显, 心下暗思忖,他们两个呆在魔界,并没招惹什么魔将级别的存在,怎么好端端的就被莫旗盯上了。

谢燃灯重活一世, 在做某些重要决定的适合十分大胆,但大多数时候都是非常惜命, 一直是按照两个人修为做的计划,求稳不冒进,绝对不会托大去越级挑战那种实力和他们相差过于悬殊的妖魔。

洛青曜就不像他想的这么多, 反正家里有两个人,有一个脑袋瓜聪明的动脑筋思考就够了, 躺平多快乐啊, 他抓的重点永远和谢燃灯不一样“曾经是第七,那现在呢”

“现在是魔王麾下第九大将,前段时间他刚去挑战魔王麾下第九名, 变成了现在的第九名。”谢燃灯解释说, “他们的排名并不固定, 只要打赢了前面的魔将,就会变成之前那个魔将的名次。”

洛青曜不免有些好奇“那打赢了排在前面的妖魔,除了前名次靠前,有什么好处吗”

不管是什么时候,人们的注意力总是集中在前面的第一名,某些特别的场合,比如说各种比赛,往往前三名都能够获得关注。不过大部分时候大家的眼里都只有光芒万丈的第一名。

在洛青曜看来,要做就做第一,如果做不到第一的话,第二也可以,像什么第七名,第十一名根本就没有什么差别。要是没什么好处,直接躺平了不就可以了。

谢燃灯对于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关于不知道的信息也不会随随便便胡编乱造“我也不清楚,也许排位在前的妖魔能够更加受到魔王的重视,不过妖魔天性好斗,有这么个规矩也不算是奇怪。”

他笑了笑“总不能拿我们的事情去套那些妖魔的想法。”

“看来是个无聊的魔将,他要通缉我们,兴许是听了咱们的名声,想和我们打一架吧。”要是搁在以前。如果有人约架,他会应战的。

洛青曜以前一直觉得,在他骨子里流淌着的是永远都不会停止沸腾的战斗的血液,看到那些狂妄自大的家伙扭曲着面容,卑微的在他的脚底下求饶,接着在生死关头的情况下得到希望,最后在那一瞬间再次从天上重重地摔到地狱。

他们绝望的死去的时候,就是他觉得最快乐的时候。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洛青曜可是有家室的人,有道侣有孩子,不能像以前那么不负责任。

这样一想,他又觉得莫旗十分讨厌,已经开始盘算私下里把莫旗干掉。但是就像是他之前想的那样,他现在有家室,不能随随便便冒险。

虽然身体力量能够为他所动,但是对上魔将,可能还是有输掉的风险,在那份力量没有办法完全被他掌控之前,他还是犹豫要不要做这个决定。

这次和那两个道士以及在迷雾森林的几次不一样,那几次都是别人先来挑衅他们,他们不得已才反击的。

谢燃灯摇头“应当并非如此。”他指尖在虚空中点了点,浮现在空中的通缉令就化为了星星点点,其中的几行小字被放大,“你看此处,这里写的偷盗宝物。”

洛青曜凑过去一看,还真是,上面写着,他们这两个人是偷盗了他的宝物,所以才会被他通缉。

洛青曜气上心头,涨红了脸“这妖魔好生可恶,怎么凭空污蔑人清白”

他们才不做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看上了直接动手,都是正大光明的强抢。当然在灵界或者魔界,他们也不管这个叫做抢,美其名曰,强者为王,物竞天择。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魔界就是地地道道的丛林法则,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

虽是这么说,那种走偏门搞些歪门邪道,小偷小摸的存在,还是让大多数人看不起的。他们一路走来,大部分时候都是别人找上门来打劫,然后被他们反杀。按照话本子里的说法,这个叫做扮猪吃老虎。但偷东西的事情,他们绝对没有干过,两个人根本没见过什么魔将莫旗,更别说偷什么珍宝

“我知道你没有。”谢燃灯忙安抚受到污蔑的道侣,此事应当同那魔藤有关。”

他的指尖冒出一抹绿意,一颗漂亮的绿色珠子浮现其中“你还记得这个珠子吗”

“当然记得,这是我们从山洞里挖的,那地方还塌了。”但是那是魔藤的地盘,和莫旗有什么关系。再说了,他们拿走的也是自己的战利品,魔藤的变成了一抹灰,根本就没有偷任何人的东西。

“那个地方根本就不是那什么莫旗的领地,他也没挂个牌子,说这就是他的地盘。”

像他们圈地做屋子,至少还能弄个小房子,再弄个栅栏,圈好了围起来,让人知道这是有主的地。就是小狗,都知道撇腿撒尿圈领地呢。

他们在那个地方又没有闻到其他妖魔留的气息,莫旗说是他的就是他的,那他们还能够拿根小木棍在魔王宫外面圈块地。说这是他们的家,让其他霸占了他们地方的妖魔都滚出去。

这可能嘛,这当然不可能在洛青曜看来,莫旗这种做法,根本就是不讲武德,不要魔脸